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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国土空间规划 (2021—2035年)
  • 文号:

  • 年份:

    2024

  • 部门:

  • 类别:

    发展规划

贵州省国土空间规划
(2021—2035年)
前   言
国土空间规划是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在国家规划体系中具有基础性作用。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
《贵州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的落实和深化,是一定时期内贵州省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是编制省级相关专项规划和市(州)、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基本依据。
《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尤其是“努力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统筹发展和安全工作,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在实施数字经济战略上抢新机,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走出一条有别于东部、不同于西部其他省份的发展新路”等具体要求,紧密围绕《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赋予贵州“西部大开发综合改革示范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样板区、内陆开放型经济新高地、数字经济发展创新区、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以下简称“四区一高地”)等战略定位,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支撑构建新发展格局,以落实国家重大战略、省级重要战略部署为导向,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以筑牢安全底线、优化国土空间、提升效率品质、促进区域协调为主线,统筹划定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优化主体功能区战略格局,整体谋划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构建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生活空间宜居适度,安全和谐、富有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国土空间新格局,为2035年贵州省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提供空间保障。
《规划》范围为贵州省全域。规划基期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近期至202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第一章 规划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贵州省牢记嘱托、感恩奋进,经济增速持续位居全国前列,城镇化率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初步走出了一条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齐守、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同抓、发展和民生两个成果共要的新路,创造了赶超跨越的“黄金十年”,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机遇与挑战并存,发展与风险同在,必须坚持底线思维、系统思维、全局思维,充分认识和准确把握贵州省国土空间现状特征、存在问题、历史机遇及面临挑战,整体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提高国土空间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围绕“四新”(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在实施数字经济战略上抢新机,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主攻“四化”(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提供强有力的规划支撑和空间保障。
第一节 现状与问题
贵州省地处我国西南腹地,山川秀丽、气候宜人、资源丰富,境内群山林立、沟壑纵横、山阻水隔,约有125.8万个山头,山地、丘陵约占国土面积的92.5%,呈现“九山半水半分田”的自然地理格局。贵州省整体地势西高东低,从中部向北、东、南倾斜,形成长江、珠江—西江上游分水岭。
战略区位突出。贵州省位于云贵高原东部,不沿江、不沿海、不沿边,与我国传统经济中心距离较远。由于地处我国西南腹地中心,具有承启东西、连接南北的枢纽区位,是三线建设重点省份之一,曾是“抗战后方”“三线建设基地”,也是西南地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省份。
生态资源多样。贵州省是长江、珠江上游重要的生态屏障,是首批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受大气环流及地形等影响,降雨丰沛、气候多样、生态优越。多样的气候造就了多样的生境,贵州省已知生物2.4万余种,是农作物品种资源富集大省、重要中药材产区和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地区之一。
能矿资源富集。贵州省矿产资源丰富,煤、磷、铝、金、锰、锑等优势矿种探明储量高、找矿潜力大。页岩气储量高,水能储藏丰富,是“西电东送”基地。近年来,太阳能、风能、水电等清洁能源发展迅速。
遗产资源丰富。贵州有3处世界自然遗产和1处世界文化遗产,红色文化资源丰富,阳明文化独具特色,民族文化多姿多彩,是红军长征时期重要的战役发生地,阳明文化的发源地,18个民族的世居地。
党的十八大以来,贵州省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一切工作的根本遵循,深入实施国家重大战略、省级重要战略部署,创新发展思路,发挥后发优势,高质量高标准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国土空间开发与保护取得历史性成就。
“两江”上游生态屏障更加稳固。积极实施国土绿化行动,十年间森林覆盖率年均增速、石漠化治理面积均居全国第一。持续推动水土流失治理,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质优良率保持100%。典型生态系统和国家重点保护物种得到有效保护,碳汇成绩突出。
农业空间保障有力有效。高标准农田建设稳步推进,粮食生产物质基础不断夯实,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总体稳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任务超额完成。
城镇开发格局持续优化。黔中城市群经济发展和人口承载能力显著提升,围绕西部陆海新通道、沪昆通道形成的城镇产业聚集带发展态势良好。近十年贵州省城镇化增速全国第一,与全国城镇化水平差距逐步缩小,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3.15%。城镇用地功能结构不断优化,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不断完善,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显著提升。完成192万群众易地扶贫搬迁,其中城镇集中安置183万人。
绿色发展水平不断提升。国土经济密度持续增强,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能耗、水耗均明显下降,2020年绿色经济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42%。
区域基础设施不断完善。2020年,贵州省高速公路、高速铁路通车里程分别达到7607公里和1527公里,“市市有机场”“县县通高速”“村村通硬化路”,西南重要陆路交通枢纽地位进一步提升,开放联通水平显著提升。水电路气讯等区域性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持续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支撑能力有效提升。
打赢脱贫攻坚战、创造“黄金十年”不是终点,而是面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起点。必须清醒认识到贵州省受喀斯特地貌广泛分布影响,生态环境好但敏感脆弱,降雨充沛但调蓄不足,平坦用地少且零星分散。特殊的地理位置、复杂的地形地貌,决定了贵州省在处理好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关系方面面临着更大难度。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和利用,与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以下制约和问题。
自然资源约束趋紧。贵州省水资源较为充沛,但开发利用率仅8.5%,不足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黔中、黔北等地区存在资源型缺水,铜仁市、毕节市、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等地区存在工程性缺水。耕地资源有限,人均耕地资源少,陡坡耕地、石漠化耕地等不稳定耕地多,耕地土层普遍较薄、图斑较碎,耕地后备资源极为有限且零星分散。受极端破碎的自然地理格局限制,适宜开发建设的空间十分局促。
生态环境本底脆弱。贵州省全境73.8%为喀斯特地貌,生态脆弱性突出。2020年,石漠化、水土流失面积分别占国土面积的8.81%和26.68%,石漠化总面积、比重及防治任务仍居于全国之首。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等生态功能极重要区域和黔中、黔西北等省域重点发展区域,均与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高度重合,统筹生态环境保护与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
安全韧性挑战重重。受特殊的地质环境及极端降雨天气影响,贵州省77%以上区域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多达28770处,部分城镇和乡村处于地质灾害影响区范围内。地灾隐患点分布极为分散,滑坡、崩塌等自然灾害风险长期存在,露天矿山边坡不稳定、尾矿库地质灾害风险也依然存在,地灾综合防治任务十分艰巨。
空间格局亟待优化。受自然地形地貌约束,贵州省各类用地极为破碎。城乡建设空间零星分散,农业、生态空间相互交织,既不利于有效保护,又不利于开发利用,空间分类管理、协同治理的难度大。
城镇集聚效能不足。贵州省城镇规模等级体系不完善,黔中城市群、贵阳都市圈等尚处于培育阶段,与周边城市群、都市圈存在较大差距。中心城市辐射能力较弱,城镇规模总体呈现出“小、弱、散”的空间特征。人均城镇建设用地约88平方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已批未建用地总量大、开发区用地相对粗放等问题突出,盘活存量、集聚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
空间品质有待提升。城镇道路、教育、医疗、体育、绿地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空间分布不均衡,用地配置不充分,加之受山地地形影响,有效服务范围较小。城乡二元结构还有待改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配套与城镇差距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占比偏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任务重。城乡风貌方面,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文化特点彰显不足。
第二节 机遇与挑战
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以下简称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加快构建,西部大开发、乡村振兴、数字经济、生态文明建设等重大战略行动深入推进,中西部战略地位及比较优势快速形成,贵州省国土空间开发与保护迎来新机遇。
政策机遇突出,国土空间发展前景持续向好。习近平总书记十分关心贵州省发展,作出了“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在实施数字经济战略上抢新机,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的安排部署。国家高度支持贵州省发展,《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在明确贵州省“四区一高地”战略定位和阶段性战略目标的同时,在综合改革、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建立、生态文明建设、民生改善、安全保障等七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支持和扶持政策,为贵州省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增添了动力。
地缘机遇显著,城镇空间格局不断明晰。国家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区域重大战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西部大开发等重大战略深入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沪昆通道和粤港澳—成渝主轴三条国家交通主骨架交汇于省会贵阳,显著提升了贵州省西南内陆交通枢纽地位。
转型机遇具备,跨越发展路径逐渐清晰。生态环境是贵州省最大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但也难以支撑传统工业路径的继续扩张。随着生态文明建设及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深入推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步伐更加坚定,从传统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转型的技术基础和机制环境越来越成熟,适应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的空间路径逐渐清晰。当前,贵州省正处于转型升级和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空间利用模式从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的转变,有利于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国土开发保护新格局。
历史机遇凸显,西南腹地战略安全地位提升。错综复杂的外部形势给我国经济安全带来了新的挑战,在健全国家安全体系,增强国家安全能力的要求下,贵州省将在新时期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大局中发挥更大作用。贵州省煤、磷、铝、锰等资源富集,能矿组合良好,集聚了一批国家部委、行业企业的数据中心,是国家“西电东送”与“东数西算”的重要省份。近年在关键零部件、关键材料、关键设备等领域已具备一定基础,成为保障国家产业链安全、能源安全、数据安全的重要基地。面向新时期,贵州省空间发展要充分利用战略安全地位提升的历史机遇,为能矿、大数据、关键零部件、关键材料、关键设备等产业备份基地建设,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支撑航空航天、网络安全、新型能源、生物安全、应急救援和物资储备等战略安全产业集群的布局优化提供空间保障。
与此同时,区域竞争和合作态势加速演进,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全球气候加速变化,贵州省国土空间开发与保护也面临诸多风险和挑战。
区域竞争格局加速演变,对贵州省国土空间竞争力提出新挑战。贵州周边的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滇中城市群、北部湾城市群、长江中游城市群,区位条件更加优越,发育程度更加完善。相较而言,贵州省外出务工人员多、城市群发育滞后、通道沿线城镇发展不足,未来面临的区域竞争将更加激烈,需要进一步增强规模集聚效应并强化开放联通水平,吸引发展要素,提升国土空间竞争力。
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对塑造国土空间品质提出新挑战。到2035年,贵州省要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基本公共服务、基础设施通达程度、人民生活水平与东部地区大体相当,人民群众对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和建设美好家园的诉求将更加强烈,对空间的需求将更加趋于多元。
全球气候变化显著加剧,对国土空间安全韧性提出新挑战。受地势起伏、地形复杂和喀斯特地貌影响,贵州省生态系统本底较为敏感,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加剧,极端降雨、极端干旱等灾害性天气更加频繁,城市内涝、滑坡、崩塌、水土流失等风险不断增多,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生态安全威胁增大,石漠化、水土流失和坡耕地耕作层受损导致粮食减产的风险增加,粮食保护的任务加重,必须更加审慎地谋划国土空间布局,强化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工作,全面提升国土空间安全韧性。
第二章 指导思想与战略目标
面向新时代,立足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围绕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贵州的目标,立足贵州省国土空间开发保护面临的问题和挑战,明确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空间目标和空间战略,指导国土空间格局持续优化。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抢抓国发〔2022〕2号文件重大机遇,聚焦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和“四区一高地”主定位,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支撑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可持续发展,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面向粮食安全、生态安全、能源安全、资源安全、文化安全、军事安全、城镇化健康发展等空间需求,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统筹划定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优化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整体谋划与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相适应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推进国土空间高水平保护、高质量发展、高水平治理,为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新跨越、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贵州实践新篇章、奋力开创“经济兴、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提供坚实的空间基础。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底线思维,绿色发展。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协调保护与开发,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节约用地制度和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国土空间安全底线。坚持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加强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保护和修复。落实全面节约集约战略,全面提高自然资源利用水平和效率。
以人为本,共享发展。围绕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民生福祉,加强要素保障,促进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均衡布局和有效覆盖,增强城镇空间安全韧性。立足山水田园多样特征,突出文化与自然融合的魅力,塑造城镇乡村特色风貌,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家园,构建高品质国土空间。
内通外联,开放发展。积极融入“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共建“一带一路”,落实长江经济带、西部大开发等国家战略,对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持续完善开放畅通的综合立体交通网络,提高国土空间的开放程度和通达性,支撑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形成内外联动、双向共济的国土空间开放格局。
战略引领,协调发展。坚持国土开发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匹配,优化主体功能定位,落实国家重大战略,推动省级重要战略部署协同实施,引导各类资源要素和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支撑体系向优势地区高效集聚,形成主体功能约束有效、开发有序的空间发展格局。优化城镇等级、规模、空间结构,提升省会城市和中心城市发展能级,增强县城和乡镇综合服务能力,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深化改革,创新发展。深化国土空间治理改革创新,建立健全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体制机制。发挥“多规合一”整体优势,全省“一盘棋”“一张图”谋划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创新国土空间规划实施和监督管理机制,实现国土空间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推进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三节 空间目标
国土安全保障水平大幅提高。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灾害风险防控安全底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安全底线得到严格管控,重大能源资源开发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全面筑牢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空间基础。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系统得到全面保护,如期完成石漠化、水土流失治理任务,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生态功能得到显著提升,生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国土空间开发效率显著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明显优化,支撑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以黔中城市群为引领、重要城镇发展带为主干的新型城镇化格局基本形成。自然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国土空间开发更加集约高效,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全面建立,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转型成效显著。
国土空间开放韧性稳步增强。支撑双向开放和集约高效开发格局的能源、交通、水利、电力、通信和新基建等网络逐步完善,防灾减灾体系全面建立,国土空间对外联通能力和开放程度全面增强,应对各类灾害的风险防范能力明显提升。
国土空间品质持续提升。自然和文化资源得到全方位保护和高效活化利用,国土空间品质和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多姿多彩的国土空间魅力得到充分彰显。
到2025年,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体系初步建立,“两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不断巩固,生态空间和重要生态廊道得到整体保护,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的重大突破,大中小城市协同发展,城乡融合水平显著提升,对内对外通道和开放平台加速形成,成网、联动、配套、共享的基础设施体系初步建立,自然和文化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活化利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协调性显著增强。
到2035年,山地特色农产品供应基地、“两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西南地区能源资源基地功能彰显,区域协调和城乡融合发展水平全面提高,以国土空间安全底线为基础、以交通和基础设施为骨架、以重点城镇和枢纽为节点、以自然和文化为特色,农业、生态、城镇空间有机互动的网络化空间基本形成,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基本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生活空间宜居适度,安全和谐、富有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国土空间格局。
到2050年,绿色、共享、开放、协调、创新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全面形成,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全面现代化,成为山地特色可持续发展的典范,在国家战略安全、区域协调发展、对内对外开放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贵州贡献。

表1 贵州省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主要指标表

名称

2025年目标

2035年目标

指标类型

耕地保有量(万亩)

≥5021.00

≥5021.00

约束性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万亩)

≥3612.00

≥3612.00

约束性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万平方千米)

≥4.08

≥4.08

约束性

自然保护地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

≥10

≥10

预期性

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

≤1.3

≤1.3

约束性

森林覆盖率(%)

按照国家下达任务确定

按照国家下达任务确定

预期性

湿地保护率(%)

≥43

≥43

预期性

水域空间保有量(万亩)

≥379.18

≥379.18

预期性

石漠化综合治理面积(万亩)

≥532.5*

≥1482*

预期性

河流湖泊岸线生态保护修复面积(万亩)

≥22.5*

≥67.5*

预期性

用水总量(亿立方米)

≤117

按照国家下达指标确定

约束性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

≥15*

≥40*

预期性

注:带*的为累计值


第四节 空间战略
安全发展战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节约用地制度、水资源管理制度和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顺序,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结合贵州省地质灾害频发、能矿和自然人文资源密集的特点,协同划定自然灾害风险防控安全底线,保障重大能源资源开发利用空间,落实各类历史文化保护线保护范围和管控要求,保障人居环境、能矿资源和自然文化资源等多方面的安全。
乡村振兴战略。落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畅通城乡要素流动,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优化山地特色农业多样化生产布局,强化乡村特色产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空间保障,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成城乡融合、区域协调、共同富裕的西南地区样板。
生态筑屏战略。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巩固生物多样性优势,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提升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三大主体生态功能,筑牢长江、珠江上游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
点轴集聚战略。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依托城市群和国家交通主骨架培育更多区域中心城市。立足贵州省自然地理阻隔、用地条件局促的空间基础,引导形成“城市群、都市圈、组群城市、簇群乡村”等多种组团化空间,强化城镇组团间的互联互通,引导相邻乡村共建共享,提高空间资源整体集聚效能。突出以城促乡,强化城乡互补,做强城镇经济,提升土地利用效率,提高城镇治理水平。
开放协同战略。持续推动双向开放战略,不断畅通对内对外双向开放通道和完善各类开放平台,加快与西部陆海新通道和周边城市群的对接,融入西部大开发新格局。强化省际协同,推进区域生态共建、发展共筑、设施共通、服务共享,支撑内陆开放型经济新高地建设。强化补短、成网、联动、配套、共享,统筹存量和增量、传统和新型基础设施布局,衔接重点城镇和交通枢纽,构建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基础设施网络。
绿色高效战略。践行生态文明理念和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求,全面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提高城乡建设用地和基础设施利用效率,深入推进能源革命,支撑传统能源基地转型升级、新型综合能源基地建设和清洁能源发展,推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调整,探索适应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的空间布局。
魅力彰显战略。全面保护传承各类自然和文化资源,编织全域自然和人文魅力网络,彰显多彩贵州特色,引导农业、生态、城镇三类空间有机互动,加快城乡联动、产城融合、文旅协同,形成产、城、景一体的魅力空间格局。
第三章 以“三区三线”为基础,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积极融入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深化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立足国土空间自然资源本底特征、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以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为基础,优化农业、生态、城镇功能布局,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构建底线约束有效、主体功能明显、区域优势互补的多彩贵州国土空间新格局。
第一节 守牢国土空间安全底线
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优先序,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衔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统筹优化农业、生态、城镇空间布局。
优先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严格按照应保尽保、应划尽划、保质保量的原则,优先确定耕地保护目标、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将符合法律和政策规定的现状耕地全部纳入耕地保护目标,将坝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已建在建高标准农田等范围内现状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优先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贵州省确定耕地保护任务不低于5021.00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612.00万亩,其中,根据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空间分布情况,在贵阳市周边、安顺市北部、遵义市中部、毕节市西部、铜仁市东部和西部、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北部、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部等地区划定永久基本农田1523.33万亩,形成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重点保护区域。
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永久基本农田不得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严格永久基本农田占用与补划。严格管控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优化耕地布局,提升耕地质量。积极拓展农产品生产空间,构建同市场需求相适应、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匹配的农业空间结构和布局。
开展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有序开展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开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工作,多渠道开发补充耕地,提高耕地地块集中度,改善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条件,提升耕地质量和宜机化程度,不断提升贵州省粮食生产自给率。
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筑牢生态安全基底。将整合优化后的自然保护地,生态功能极重要、生态极敏感脆弱,以及具有潜在重要生态价值的区域划入生态保护红线。贵州省共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4.09万平方千米,其中自然保护地面积1.15万平方千米。根据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等重要生态功能,重点在武陵山、月亮山、乌蒙山、苗岭、大娄山和赤水河、南盘江、红水河等生态安全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3.16万平方千米,强化生态空间完整性和连通性,增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严格控制人为活动尤其是开发建设对生态系统的破坏和扰动。
以生态保护红线为核心,整体保护和合理利用草原、森林、湿地、河流、湖泊等自然生态空间,增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等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提供优质生态产品。
严格保护生态空间。生态保护红线一经划定,未经批准,严禁擅自调整。自然保护地边界发生调整的,依据相关批准文件,对生态保护红线进行相应调整。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用途管制,加强生态保护红线内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和选址合理性论证,尽量减少人为活动对生态保护红线的影响和破坏。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在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的同时,还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统筹城镇开发边界,促进城镇高效集约。在优先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的基础上,顺应自然地理格局,避让自然灾害高风险区域,根据人口变化趋势和存量建设用地状况,合理划定城镇开发边界,管控城镇建设用地总量,引导形成集约紧凑的城镇空间格局。按照城镇开发边界面积为现状城镇建设用地面积1.3倍以内的要求,确定城镇建设用地扩展空间,统筹划定城镇开发边界。
强化城镇开发边界管控作用。城镇开发边界内,各类建设活动严格实施用途管制,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的管制方式,依法履行相关规划许可手续。严格城镇开发边界外的空间准入,原则上不得进行城镇集中建设,不得设立各类开发区。城镇开发边界一经划定,原则上不得调整,因国家重大战略调整、国家重大项目建设、行政区划调整等情形确需调整的,依法依规按程序进行。
强化灾害风险防控和重要空间资源保障。明确地震断裂带、地质灾害、洪涝等综合风险重点防控区域,优化防灾减灾资源区域布局,划定能源矿产资源安全保障核心区,严格保护和管控各类自然文化遗产本体及相关的空间环境,加强军事、国防重大项目建设空间保障。支持利用资源枯竭地区的既有无人城镇、废弃矿区等开展军事训练。在市(州)级、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中,落实上位规划,划定自然灾害风险防控安全底线并深化细化相关管控要求和保障措施。
第二节 构建国土开发保护总体格局
围绕贯彻落实国家战略部署,基于贵州省自然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从农业、生态、城镇空间及设施保障四个维度,构建“一环两区、四山八水、一群三带、双向开放”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
“一环两区”。落实国家农产品主产区格局,支撑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的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建设,构建由黔中都市农业环、黔北—黔西南粮食主产农业区和黔东北—黔东南生态特色农业区为主体的“一环两区五片”农业空间格局。优先保护城市郊区、周边农村地区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以及其他优质农用地资源,保障都市周边粮食、重要农产品就近供给能力,培育融生产、生活和生态于一体的都市休闲农业,打造黔中都市农业环。培育黔北—黔西南粮食主产农业区,重点保障粮食、重要农产品生产。培育黔东北—黔东南生态特色农业区,支撑多样化特色农产品发展。严格保护遵义市、安顺市、毕节市、铜仁市、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等地集中分布的坝区耕地,推进耕地集中连片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耕地质量、优化耕地布局。
“四山八水”。巩固“三区四带”国家生态安全屏障,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珠江流域“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的要求,加强乌蒙山、苗岭、武陵山、大娄山四大山脉及乌江、赤水河等八大水系的生态保护与治理,筑牢长江、珠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夯实“四山八水两屏”的生态安全格局。充分发挥山脉在森林碳汇、陆生动植物及微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生态功能的主体作用,筑牢森林生态屏障,保障水系生态安全。乌蒙山脉重点强化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功能,苗岭山脉重点强化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武陵山脉重点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水源涵养功能,大娄山脉重点强化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充分发挥水系在温度调节、微气候改善、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汇源及通道功能等重要作用,依托乌江、赤水河—綦江、沅江、牛栏江—横江、南盘江、北盘江、红水河、都柳江等八条水系,形成贯通全域、联系主要生态空间的多条生态廊道,完善生态系统网络。强化流域岸线空间管控,持续推进自然岸线控制、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加强岸线防护林和生态堤防建设,保护并恢复河道生态系统及功能,维护水域内生物多样性。
“一群三带”。落实“两横三纵”国家城镇化战略格局,积极培育黔中城市群,进一步优化空间组织,构建以贵阳市为核心,贵阳都市圈为引擎,以遵义市、毕节市、安顺市、凯里市和都匀市为支撑,多中心、组团式、网格化的城市群空间形态。整体提升黔中城市群人口和产业集聚能力,将黔中城市群建设成为参与全球竞争的重点区域,以及承载国家战略、带动贵州省发展的主战场。依托交汇于省会贵阳市的西部陆海新通道、沪昆通道和粤港澳—成渝主轴三条国家交通主骨架,以及银百高速通道,引导基础设施、资源要素和重大生产力沿通道集聚,构建贯穿贵州省的三条城镇发展带,带动沿线及周边区域城镇组群集聚协调发展,引领贵州省双向开放。在西部陆海新通道上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遵义市,在粤港澳—成渝主轴上培育省域副中心城市毕节市,在沪昆通道上引导六盘水市、铜仁市、都匀市—凯里市、兴义市等城镇组群协调发展,带动其他城镇组群和16个区域支点城市加快发展。
“双向开放”。积极融入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格局,向北对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向南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和北部湾城市群建设,向东对接长江中游城市群和长三角城市群建设,向西对接滇中城市群建设,形成与周边省区双向联动发展的空间网络。
第三节 优化主体功能区战略格局
优化主体功能区布局。落实全国主体功能区战略要求,立足自然地理格局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发挥比较优势,以县级为基本单元优化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城市化地区三类主体功能分区。农产品主产区包括22个县级单元,主要位于黔北—黔西南粮食主产农业区和黔东北—黔东南生态特色农业区,是坝区耕地较为集中的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包括25个县级单元,主要位于武陵山、乌蒙山、苗岭等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是落实国家主体功能定位、筑牢“两江”上游生态屏障的重点区域。城市化地区包括41个县级单元,主要位于黔中城市群范围内和三条国家交通主骨架沿线,是落实国家战略、带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点地区。
明确叠加功能区,实施差异化管控。在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城市化地区基础上,根据资源环境禀赋特点,衔接相关规划、名录和技术标准,确定能源资源富集区和历史文化资源富集区叠加功能类型。对不同类型的叠加功能区,在相关配套政策制定时,应注重特色功能强化。
市(州)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在本规划确定的县级主体功能区基础上,可因地制宜以乡镇为单元细化主体功能定位,指引区域内各乡镇差异化协调发展,推动主体功能精准落地。
第四节 构建双向开放互通的空间网络
畅通对外开放通道网络。立足贵州省融入共建“一带一路”的区位优势,巩固提升西部陆海新通道、沪昆通道和粤港澳—成渝主轴三条国家交通主骨架交汇于贵阳市的枢纽地位,加快重庆市经贵阳市、南宁市至北部湾出海口(北部湾港、洋浦港),成都市经泸州市(宜宾)、安顺市、百色市至北部湾出海口等主通道建设,加强与沪汉渝蓉通道联系,贯通贵阳—昆明—大理—瑞丽通道,建设贵阳—海西通道,形成通江达海、东西横贯、南北连通的综合交通大通道,全面增强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国家战略的联系,融入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和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衔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支撑贵州省加快融入“双循环”新发展格局。
完善内部互联互通枢纽网络。构建高效联系的交通通道,保障相互之间的快速联系,提升城市群、都市圈和城镇组群的交通一体化水平,强化城乡一体协同的信息和物流网络建设,引导城市资本、技术和人才等资源向乡村流动,支撑城乡融合发展。
深化对外经贸开放平台建设。保障以贵州贵安新区为核心,以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安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贵安综合保税区、遵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遵义经济技术开发区、贵州遵义综合保税区为重点的“1+9”开放创新平台建设。积极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探索“大湾区总部+贵州基地”“大湾区研发+贵州制造”等合作模式,支持粤黔合作共建产业园区。充分对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推进交通、能源、大数据、文化和旅游等领域合作。加大贵阳航空口岸开放力度,加快遵义新舟机场、铜仁凤凰机场口岸建设。支持贵阳市、安顺市、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六盘水市、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申建保税物流中心。积极推进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积极建设跨境旅游合作区、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加快推进境外营销服务公共平台建设,支持贵州省跨境电商重点国别市场公用型海外仓发展。
第四章 严格耕地保护,保障乡村振兴和农业现代化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优化农业空间结构和布局,拓展农产品多样化生产空间,提升山地特色农产品供应能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优化乡村空间布局,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
第一节 实施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将实际划定的5028.04万亩耕地和3613.97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带位置下达至各市(州),作为规划期内必须守住的保护任务。健全地方党委政府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目标考核机制,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逐级签订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书,压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终身追责”。实施耕地种植用途管控,依法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利用卫星遥感、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监测耕地种植用途变化动态。
依法依规稳妥有序恢复国家核定的耕地保护责任缺口。扣除耕地合理减少因素后,耕地保护目标低于2020年保护目标的市(州)和县(市、区、特区),应合理统筹恢复耕地任务,确定恢复耕地计划安排,稳妥有序恢复耕地。恢复后仍有缺口的,要进行考核问责。耕地保护目标高于2020年保护目标的市(州)和县(市、区、特区),予以奖励。
严格耕地占补平衡。坚持“以补定占”,各类非农建设活动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确需占用的,必须做到补充耕地数量相等、质量相当,严禁占优补劣。农村村民合理建房,确实难以避让的耕地,由县级人民政府落实占补平衡。单独选址项目涉及占用的耕地,由建设单位落实占补平衡。耕地占补平衡以县域自行平衡为主,省域内调剂为辅,国家适度统筹为补充。强化对耕地占补平衡的监督检查。
推动耕地布局优化和质量提升。在不影响生态功能前提下,通过土地综合整治等政策实施,依法依规推动耕地布局集中连片和质量产能稳步提升。基于自然地理格局,合理引导农业种植结构调整,优化农用地空间布局,促进优质耕地集中连片、质量提升。完善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扩大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绿肥种植等面积,提升耕地地力。重点保护提升坝区优质耕地,优先在遵义市、安顺市、毕节市、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等坝区耕地集中分布的地区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改善耕作条件。
加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严格控制永久基本农田改变用途,符合国家规定的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强化耕作层保护,非农建设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实施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优先用于新开垦的耕地或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工程,促进零星分散的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优先在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的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到2030年建成高标准农田2515万亩。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分布的农业发展区域,不得规划新建可能造成污染的建设项目。
加强水土流失和石漠化耕地治理。因地制宜采用管道输水工程及天然河道作为连通手段,改善区域水利设施条件,提高农灌用水保障能力。重点在贵阳市、遵义市、毕节市、铜仁市、六盘水市、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等水土流失较严重、石漠化耕地分布较广的区域,开展耕地整治工程,配套建设排灌沟渠、蓄水池、生产耕作便道等小型水利水保工程,蓄水保水,提高地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采取等高带状耕作、横坡聚垄、地膜覆盖、间作套种、种植绿肥等保土耕作措施,有效防治水土流失,遏制石漠化扩展趋势。
加强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和战略储备。以保护好生态为前提,在生态保护红线外、水土资源条件具备的地区,依法适度开发耕地后备资源,推进农用地整理和建设用地复垦。优先在坝区、低丘地区实施土地开发,提高耕地连片程度。严格认定新增耕地数量和质量,加强对新增耕地的后续监管。
第二节 拓展现代山地特色农业生产空间
依托农业资源优势区域,发掘农产品主产区多样化食物生产空间,确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安全供给。树立大农业、大食物观念,推动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保障粮食安全生产空间。以年产量达4亿斤以上的产粮大县为重点,建设生产基础稳固、集聚集群融合、绿色优质高效的粮食安全生产带。保障特色杂粮生产规模,推动酒用高粱、薏仁、苦荞、芸豆、芭蕉芋等特色杂粮生产提质增效,建设特色杂粮产业带。保障油料作物等重要农产品生产空间,扩大油菜、油茶、花生、大豆生产保护区播种面积,推广稻油轮作、大豆与玉米、园地间套种等模式。
保障特色农业发展空间。以区域资源禀赋和产业比较优势为基础,推进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保障兴仁薏仁米、遵义朝天椒、织金竹荪、都匀毛尖、湄潭翠芽、麻江蓝莓、威宁洋芋、盘州刺梨、水城红心猕猴桃、石阡苔茶、锦屏茶油等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空间,建设一批特色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加工和仓储物流基地,培育一批特色粮经作物、园艺产品、畜产品、水产品、林特产品产业带。
建设都市农业保障空间。优先保护贵阳市、遵义市、安顺市等大中城市周边农村地区的耕地、永久基本农田和其他优质农用地资源,推进蔬菜、水果、禽、肉、蛋、奶及水产品保供基地建设,提高生鲜农产品就近供给能力。
建设现代设施农业空间。提升设施农业发展质量,加快用现代设施装备弥补水土资源禀赋短板,合理保障设施农业用地。保障现代设施种养业、新型节能日光温室、植物工厂发展。优先保障现代农业产业园、绿色发展先行区、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打造一批粮食和蔬菜种植基地、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标准化水产养殖场等现代高效农业基地,建设一批绿色农产品供应基地、产地冷链物流设施和出省重要枢纽农产品集散中心,推动“黔货出山”。推进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加快支撑农业现代化发展。
合理适度发展森林立体生产空间。巩固发展木材生产空间,集约培育以马尾松、杉木、柳杉、桉树等为主的短周期工业原料林或速生丰产用材林。加强国家储备林建设,优化国家储备林基地布局,夯实“储备林、天然林、速生林”资源基础。支持利用低效茶园、低效人工商品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等适宜的非耕地资源改培油茶、核桃等,依托低质低效林、国储林、退化林种植山桐子,提升木本油料供给能力。在生态保护红线外依法合理利用公益林和商品林地支撑林下经济发展,支持重点县(市、区、特区)拓展林菌、林药、林笋、林禽、林蜂等林下经济产业空间,支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创建林业产业示范园区。在不破坏植被、不造成水土流失前提下,结合实际探索“石漠化治理+林下经济”模式。
扩展畜牧畜禽生产空间。支持牛羊产业重点县种植多年生乡土草种,增加优质饲草产量,发展牛羊圈养舍饲生产,增强生态畜牧生产能力。重点发展“一核五带”生态肉禽空间,即贵阳市主城区禽肉核心保供生产基地,以长顺绿壳蛋鸡为重点的黔南特色禽(蛋)产业带,以竹乡鸡为重点的黔北生态家禽(蛋)产业带,以乌蒙乌骨鸡为重点的黔西北乌骨鸡特色肉禽产业带,以黔东南小香鸡、绿壳蛋鸡为重点的黔东、黔东南特色家禽产业带,以瑶鸡、矮脚鸡为重点的黔西南生态家禽产业带。支持生猪产业发展,助力稳定生猪产能,推进地方优质特色肉猪生产,为形成布局合理、生产高效、资源集约、环境友好、产销协调的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格局提供空间保障,支撑构建生猪产业发展“四区”,即毕节市、遵义市、铜仁市全域和六盘水市、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部分县组成的北部产业优势区,贵阳市全域和安顺市、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部分县组成的中部融合发展区,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全域和安顺市、六盘水市部分县组成的南部潜力增长区,以及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和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部分县组成的东部特色产业区。
扩展生态渔业养殖空间。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保护养殖水域滩涂和传统渔业,科学划定养殖区、限养区,推进生态化、标准化水产健康养殖。利用灌溉型水库、滩涂、山塘、荒山坡地、闲置大棚等合理扩展水产养殖空间。在宜渔库区保障大水面增殖渔业,在遵义市、铜仁市、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等市(州)建设有地方特色的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带。在白云区、息烽县、三穗县、播州区、余庆县、兴义市等地重点打造一批设施渔业示范基地,在江口县、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绥阳县、惠水县、荔波县、台江县等地建设鲟鱼核心产区。
第三节 优化乡村多元特色布局,助推乡村振兴战略
以县域为单元统筹优化村庄分类与布局。顺应村庄发展规律和趋势,按照集聚发展、整治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和搬迁撤并等类型,统筹优化县域村庄布局。鼓励城市和县城周边村庄与城镇地区融合发展,积极引导经济欠发达区域村民向经济发达或者发展潜力大的村庄集中,人口规模小的向人口规模大的村庄集中,交通不便的向交通便利的村庄集中,沿路沿河分散的村庄向中心村聚集,引导生态移民向城镇搬迁安置。根据城市化地区、自然文化资源密集地区、生态地区等不同特点,分区分类推动乡村振兴差异化发展,打造山水林田湖融合、特色城镇与田园乡村交相辉映的贵州省乡村空间新格局。
加强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空间保障。依据“三区三线”,以现状乡村建设用地范围为基础,统筹考虑农村村民生产、生活需求,科学确定宅基地范围,合理划定村庄建设边界,农村居住、公共设施、乡村振兴产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等用地原则上布局在村庄建设边界内。新增建设用地要充分保障乡村振兴发展合理需求,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满足农村村民合理合法宅基地用地需求。分类推进村庄规划编制,统筹安排各类设施和用地布局。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力度,保障安置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特色产业用地需求。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审慎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
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优化县域产业空间布局,分类引导农村产业在县域范围内统筹布局。引导农产品初加工、产业直销配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等项目,在村庄合理布局、适度集中。保障农产品流通、电子商务、冷链物流、乡村旅游、休闲农业、民宿经济等新业态用地需求,促进农业与旅游、文化、教育、康养等产业的深度融合,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积极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保障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建立多元化的乡村产业用地供应方式,支持发展景观农业、农事体验、康体养老等业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不得用于商品住宅、别墅、酒店、公寓等房地产开发,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或分割转让。
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县域内统筹道路、电力、通信、环卫、物流、邮政、消防及综合防灾等设施空间,支撑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农村基础设施改善。规模较大、工业化程度高的农业产业项目在产业园区集中布局,具有一定规模的农产品加工项目向县城或有条件的乡镇城镇开发边界内集聚,加强城郊农产品仓储转运设施建设,增强城市农产品供应保障能力。强化县城县域综合服务能力,支撑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提升乡镇服务农村人口的区域中心功能,完善乡村公共服务设施网络和道路交通、供水服务网络体系,合理保障空间需求。
第四节 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
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以乡镇为基本单元,以田、水、路、林、村为重点,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优化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构建农业空间集中连片、建设空间节约集约、生态空间环境优美的土地利用格局。
开展农用地综合整治。统筹推进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坡耕地综合整治、耕地质量提升、撂荒耕地整治、耕地后备资源开发、退化土壤改良修复等,完善小水库、小山塘、灌渠、机耕道等农田基础设施综合配套,提高耕地质量、连片度和农灌保障水平,为实现适度规模经营和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奠定空间基础。实施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提升土壤环境质量和农产品安全保障,提升耕地安全利用与长效管控水平。重点在遵义市、毕节市、安顺市、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等300亩以上耕地集中连片区域推进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现有耕地提质改造和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减少耕地“碎片化”。
推进乡村建设用地整治。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通过闲置宅基地整治、工矿废弃地复垦、地质灾害搬迁点复垦等措施,促进农村闲置土地盘活利用,优化农村建设用地布局,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尊重村民意愿,稳妥有序推进农村低效建设用地整治,整治范围优先用于合理增加耕地和其他农用地,乡村建设用地整治节余的指标优先用于乡镇范围内农村基础设施、污染治理设施、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用地,可在县域范围内调剂使用,所得净收益用于乡村发展建设。
第五章 筑牢两江上游生态屏障,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
优良生态环境是贵州省最大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贯彻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努力夯实“四山八水两屏”的生态安全格局,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强化流域协调保护,系统提升生态服务功能,筑牢长江、珠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为维护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构建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建设美丽中国奠定基础。
第一节 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
按照保护强度不降低、保护性质不改变的总体要求,积极开展国家公园创建工作,稳步推进自然保护区和自然公园建设,形成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重要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和生物多样性得到系统性保护。依据整合优化后的自然保护地,按照国家规定相应调整生态保护红线,并在地方各级国土空间规划中严格落实。
创建2个国家公园。按照全国国家公园总体布局,整合相关自然保护地,加快推进梵净山国家公园的创建工作,联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创建西南岩溶国家公园。统筹考虑自然生态系统完整性和周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合理确定国家公园空间布局。
优化44个自然保护区布局。将典型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区域纳入自然保护区,优化贵州省自然保护区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草海、雷公山、麻阳河等44个自然保护区边界。将周边生态保护价值高、生物多样性丰富的区域纳入自然保护区,维持和恢复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群数量及赖以生存的栖息环境。
整合193个自然公园布局。将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和自然景观,具有生态、观赏、文化和科学价值,可持续利用的区域划为自然公园。加强自然公园与城市生态空间联通,充分发挥生态、科研、文化、经济等综合价值。
实行分级行使管理职责和差别化管控。自然保护地实行分级管理制度。国家公园和自然保护区实行分区管控,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一般控制区内限制人为活动。自然公园原则上按一般控制区管理。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自然保护地,需同时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
第二节 增强水资源刚性约束、战略储备和水生态保护修复
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坚持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加强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根据水资源承载能力确定经济社会发展布局、产业结构和规模,着力提高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切实发挥水资源刚性约束作用,有效遏制不合理用水需求,有效建立节水型绿色高效生产和生活方式,水资源与人口经济均衡协调发展格局基本完善。2035年用水总量和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均控制在国家要求的指标范围内。
实施水资源战略储备。稳步推进乌江水资源战略储备基地建设,充分利用乌江干流水电站较强的调配能力,建设一批引提调水工程,保障贵阳市、遵义市等重点城市供水安全。对于单一水源供水或者供水能力不足的城市,结合城市发展用水需求,加强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建设。
加强水生态保护修复。坚持绿色发展、水利先行,系统推进水生态治理保护与修复。科学划定河湖水域岸线空间及功能分区,强化水生态空间分区管控。加大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和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力度,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增强区域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等生态功能,科学规范开展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严格执行禁渔期制度。加快推进河湖生态保护与修复,构建河湖生态廊道,打造人水和谐共生的滨水空间。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强黔中水利枢纽、洪家渡水库等重要湖库水环境监测保护,推动全流域水污染防控。按照源头处置原则,推进乌江水污染综合治理,有效保障流域水环境安全。严禁在乌江、赤水河等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改、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磷石膏库、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加强涉河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严格履行报批程序和行政许可。
第三节 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
保护生物多样性优先区域。加强对梵净山、茂兰、麻阳河、习水、赤水桫椤、威宁草海、雷公山、宽阔水、大沙河、佛顶山、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等自然保护区,以及丹霞地貌、织金洞、黄果树瀑布、施秉云台山等中国生物多样性优先区的保护,建立健全生物多样性保护支撑体系,加大遗传资源多样性保护力度,建设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基因保存库,完善生物资源人工繁育回归体系,加强外来物种入侵监测预警防控水平。到2035年,贵州省典型生态系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濒危野生动植物及栖息地得到有效保护。
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廊道。加强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和集群候鸟等重要栖息地的保护,在梵净山、赤水河、苗岭等生态重点区域,开展达氏鲟、桫椤、黑颈鹤、光叶珙桐、云贵水韭等珍稀动植物栖息地及生态廊道保护修复,重点保护修复黔金丝猴、黑叶猴、林麝、黄杉、鹅掌楸等珍稀动植物的生境,保护古树名木及其自然环境。围绕修复高原生态屏障、保障流域生态廊道,加强关键陆域生态廊道、水域生态廊道的构建与保护,完善候鸟、水生动物、陆生动物等各类重要物种栖息地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提升重要生态系统之间的连通性,实现自然生态系统良性循环。
完善种质资源保护和基因保存体系布局。强化乌江、赤水河等流域水生生物遗传资源保护,在苗岭地区加强野生动植物基因库保护与建设,在花溪区加强农作物、农业微生物、中药材种质资源库保护与建设,在红花岗区、播州区加强辣椒种质资源库保护与建设,在花溪区、乌当区建设畜禽种质资源基因库,在清镇市建设家禽地方品种种质资源基因库,在北盘江久盘段、西泌河、太平河、闵孝河、龙底江和马颈河建设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加强国家及省级林木种质资源库建设的空间保障。
完善物种迁地保护布局。按照就地保护、迁地保护相结合的方式,保护自然种群较小和生存繁殖能力较弱的物种。农作物种质资源以迁地保护为主,珍稀濒危动植物和畜禽种质资源以就地保护为主,保障贵州省野生动植物种质资源、农作物种质资源、珍稀特有畜牧种质资源、渔业资源增殖种苗及水产种质资源等迁地保护体系布局和设施建设。优化建设动植物园、濒危植物扩繁和迁地保护中心、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和保育救助站、种质资源库(场、区、圃)、微生物菌种保藏中心等各级各类抢救性迁地保护设施,填补重要区域和重要物种保护空缺,完善生物资源迁地保存繁育体系。
第四节 系统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和整治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到2035年,各项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全面实施,生态系统质量明显改善,生态服务功能显著提高,生态系统稳定性明显增强,生态廊道保持畅通,自然生态系统基本实现良性循环,贵州省生态安全屏障体系基本建成,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基本满足人民群众需求,生态产业良性发展。累计治理石漠化土地9880平方千米。全面建成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国土空间全域实现水土流失预防管护,水土保持功能和生态服务价值显著提高,贵州省水土保持率提高到78.40%。全面完成历史遗留矿山综合治理,在建和投产矿山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巩固提升矿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和环境质量水平。
系统性推动生态保护修复。围绕修复高原生态屏障、保障流域生态廊道、提升城镇生态品质、维护生物多样性等重点任务,按照从高到低、从源到汇、从修山治水提绿到保障人居环境的一体化治理思路,构建“一源一城、两带两区”生态保护修复与国土综合整治格局,形成黔西高原水源涵养区、黔中城市生态功能区、赤水河生态廊道保护区、南部石漠化集中连片区、武陵山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和苗岭生物多样性保护区组成的六个生态修复格局分区。
开展石漠化综合治理。以乌江、赤水河、南北盘江、红水河流域等石漠化集中连片地区为重点,按照分类施策治理的原则,因地制宜推进石漠化综合治理,探索与产业结构调整、区域经济发展、群众增收致富有机结合的石漠化防治新模式。采取封山育林、科学培育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等方式治理林地石漠化,促进林草植被正向演替和林农增收。采取调整种植业结构、发展特色生态产业、开展保土性耕作等方式治理耕地石漠化,增加林草植被,防止过度耕作引发新的土地退化。采用草地改良、人工种草、补播、施肥、围栏封育等措施治理草地石漠化,恢复草地植被,逐渐提高草地生产力,带动区域内草食畜牧业发展。采取集体石漠化土地市场化改革、黔石保护性开发、发展生态旅游等方式治理重度、极重度石漠化。推广优良树种草种、困难立地种草技术。
推进水土流失防控与治理。遵循“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大预防、小治理”“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的原则,在乌江、赤水河等重要江河干支流沿岸及源头区,红枫湖、百花湖、倒天河水库等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夹岩水利枢纽、黔中水利枢纽、黄家湾水利枢纽等大中型水库周边,以及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重要水土保持区,采取林草植被封育保护、水源涵养提质增效等措施,实施全面预防保护,从源头上有效控制水土流失。在乌江、赤水河、牛栏江—横江、南北盘江、红水河等重点河流生态保护带,苗岭、大娄山、乌蒙山、武陵山四大山脉等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采取林草植被抚育改造、坡耕地治理、小流域综合治理、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林下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缓冲过滤带建设等措施,维护和增强区域水土保持功能。
加快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按照“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建则建”的原则,开展赤水河、乌江、南北盘江、清水江等重要干支流沿岸、江河湖库及重要生态功能区矿山生态修复,以贵阳市、遵义市、毕节市、六盘水市、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等地集中开采区和历史遗留矿山为重点,采取地貌景观重塑、治渣清废、土壤修复重构、废水污染治理、植被复绿、边采边复、自然恢复等综合措施,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综合治理,强化绿色矿山建设,改善矿区及周边人居生态环境。
部署生态修复十大重点任务。在黔西高原水源涵养区实施乌江源、南北盘江上游两大水源涵养和矿山生态修复主要工作任务,在黔中城市生态功能区集中推动黔中城镇生态修复和国土整治主要工作任务,在赤水河生态廊道保护区推进赤水河上游矿山、赤水河下游流域两大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主要工作任务。在南部石漠化集中连片区推进北盘江下游、黔南两大石漠化综合治理和流域生态修复主要工作任务,在武陵山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实施武陵山生物多样性保护主要工作任务,在苗岭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实施沅江源、都柳江两大生物多样性保护主要工作任务。
科学推进国土绿化行动。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抓手,建设绿色贵州,切实提高森林生态系统质量、稳定性和碳汇能力,提升林草资源综合效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大力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构建以木材储备为主,功能多样、效益综合的森林资源储备体系。按照“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的原则,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推动林地质量提高。综合考虑未来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布局和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需求,在灌木林地、其他林地、裸土地等地类中,评估筛选出适宜造林绿化空间,统筹确定规划造林绿化空间,精准落实到同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推动区域绿化向精准绿化转变。严格控制天然林地转为其他用途,严格控制占用公益林、天然林和蓄积量高的林地。实施林地分级保护管理,加强林地用途管制,实行占用林地总量控制、定额管理,保障规划期末林地保有量总体稳定。严格执行限额采伐和凭证采伐的管理制度。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不得将天然林改造为人工林,不得擅自将公益林改为商品林。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加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保护古树名木及其自然环境,巩固森林城市建设成果。
增加生态系统碳汇功能。强化现有森林、草原、湿地、土壤、岩溶等固碳作用,加快岩溶碳汇开发利用,深入开展国土绿化美化行动,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第六章 推进新型城镇化,支撑数字经济和新型工业化协同发展
深入实施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以城市群作为主体形态,构建“一群三带”的城镇空间格局,引导城镇布局、基础设施、优势产业沿城镇带集中集聚,形成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合理分工、功能互补、协调发展的城镇体系。实施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促进城镇建设方式由增量扩张向增存并重、结构优化、质量提升转变,保障公共服务设施、科技创新体系、现代产业体系等各类建设空间,完善用地功能布局,优化国土空间品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加快促进城乡空间内涵式、集约型、绿色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 完善城镇等级体系和规模结构
构建“一主两副、六极十六支”的城镇等级体系。构建以1个省域中心城市、2个省域副中心城市、6个区域中心城市、16个区域支点城市为支撑、50个县城为基础的多层级城镇等级体系。充分发挥小城镇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联系城乡的作用,补齐发展短板,增强发展特色。

表2 贵州省城镇等级体系表

城镇等级

数量

城市(县城)名单

省域中心城市

1

贵阳市(含清镇市区和贵州贵安新区直管区)

省域副中心城市

2

遵义市、毕节市(含大方县城)

区域中心城市

6

六盘水市、安顺市、铜仁市、兴义市、凯里市(含麻江县城)、都匀市

区域支点城市

16

仁怀市、赤水市、正安县、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黔西市、盘州市、兴仁市、独山县、德江县、思南县、玉屏侗族自治县、松桃苗族自治县、镇远县、三穗县、黎平县、榕江县

其他县城

50

修文县、息烽县、开阳县、绥阳县、桐梓县、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凤冈县、湄潭县、余庆县、习水县、六枝特区、金沙县、织金县、纳雍县、赫章县、普定县、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江口县、石阡县、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沿河土家族自治县、瓮安县、福泉市、贵定县、龙里县、长顺县、惠水县、罗甸县、荔波县、平塘县、三都水族自治县、黄平县、施秉县、岑巩县、天柱县、锦屏县、剑河县、台江县、从江县(含洛贯新城)、雷山县、丹寨县、普安县、晴隆县、贞丰县、望谟县、册亨县、安龙县

备注:清镇市、大方县、麻江县分别融入贵阳市、毕节市和凯里市统计。

强化中心城市带动与引领作用。充分发挥省会贵阳作为省域中心城市的引领辐射带动作用,推进贵阳—贵安深度融合,建设贵阳“外环高速公路”城市经济圈,打造引领带动贵州省高质量发展的“火车头”。支持贵州贵安新区加快产业和人才人口集聚,强化优质教育医疗资源、互联互通交通网络、重大能源电力设施的用地保障,打造贵州省科创中心,加快推动贵州贵安新区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构建融入成渝、联动贵阳、面向全国的开放型经济体,打造贵州省区域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加快培育省域副中心城市毕节市要素集聚能力,深入推进毕节市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建设,打造黔川滇结合部区域中心。做优做特六盘水市、安顺市、铜仁市、凯里市、都匀市、兴义市等6个区域中心城市,完善城市功能,加快产业和人口集聚,增强承载力和辐射力,带动都匀市、凯里市、六盘水市、铜仁市、兴义市等成长型城镇组群协调发展。
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充分发挥县城在吸纳农业转移人口和产业发展中的作用,推动就地就近城镇化,突出以产促城、以城带乡,促进产城融合和城乡融合发展。培育建设仁怀市等16个区域支点城市,积极发挥支点城市的区域引领作用,加大就业吸纳能力,协同带动仁怀—赤水—习水等7个培育型城镇组群联动发展。鼓励位于三条国家交通主骨架和主体功能为城市化地区的县城加快发展,支持主体功能为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县城特色化发展,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骨干县城。强化县城综合承载能力,提升城镇品质,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基础的合理需求。
分类引导小城镇发展。按照区位条件、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因地制宜发展小城镇。大城市周边的小城镇,要对接城市需求、融入城市发展,逐步发展成为卫星镇。远离城市的小城镇,要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空间保障,发展成为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具有区位优势或独特资源的小城镇,因地制宜发展交通枢纽、旅游服务、绿色产业、工矿园区、商贸流通等类型城镇。
构建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的规模结构。依托人口现状和城镇等级体系规划,优化城市规模结构,分级保障城市集聚增长。增强贵阳省域中心城市的人口集聚能力与辐射带动作用,培育遵义市、毕节市、六盘水市成为Ⅱ型大城市,培育兴义市、凯里市(含麻江县城)、安顺市、铜仁市、都匀市、仁怀市、盘州市成为中等城市,支持其他19个I型小城市和45个Ⅱ型小城市建设。
引导人口规模较小、人口增长缓慢的城镇空间紧凑布局。外流人口较多、人口规模较小的城镇,应综合考虑人口流失风险,合理控制城镇建设用地增长,优化完善城镇用地功能布局,重点保障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产业用地,引导人口和公共服务资源向中心城区集中,推动存量用地混合利用,集约紧凑稳步发展。
第二节 构建集约高效的生产空间
坚持以城聚产、以产兴城、产城融合,因地制宜培育城镇产业、县域经济,把开发区、工业集聚区建设同城镇发展相结合,增强城镇吸纳就业能力和综合承载能力。
优化“两核一轴两带”产业空间布局。以贵阳都市圈为引擎,立足大数据先发优势和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基础,打造黔中产业核心区,建设面向全国的算力保障基地和关键零部件、关键材料、关键设备等产业备份基地。以遵义市为核心,打造黔北产业核心区,建设全国重要的白酒生产基地。依托西部陆海新通道,构建贯穿两个产业核心区的产业发展轴,为打造资源精深加工基地、新能源动力电池及材料研发做好空间保障。依托毕节市、六盘水市、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能矿资源富集优势,打造西部产业发展带,建设新型综合能源基地。依托铜仁市、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和区位优势,打造东部产业发展带,建设资源精深加工基地。
强化产业发展空间保障。强化新能源动力电池及材料研发生产基地,重要的资源精深加工基地,关键零部件、关键材料、关键设备等产业备份基地,全国重要的白酒生产基地、新型综合能源基地和面向全国的算力保障基地等六大产业基地的空间保障。强化对酱香白酒、现代能源、现代化工、基础材料、大数据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及电池材料、航空航天及装备制造、新型建材、生态食品、健康医药等十大工业产业项目的空间保障,对纳入省级以上重点项目清单的新型工业化产业项目用地,在用地审批时由省级统筹落实用地计划指标。根据市、县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完成情况,配置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优先保障新型工业化产业项目用地。推进开发区提质升级,积极盘活闲置土地和闲置厂房,推进低产低效企业稳步退出,提高开发区综合利用率,促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
提升产业用地空间绩效。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和集约用地情况,加强省级层面对开发区规模的统筹调配,优先支持用地绩效好的开发区扩区调区,严格控制低效园区新增建设用地。树立“亩产论英雄”导向,合理提高工业用地开发强度,实施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推动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与城镇新增建设用地挂钩,促进开发区提质升级。积极盘活闲置土地和闲置厂房,推进低产低效企业稳步退出,提高开发区综合利用率,促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推动城镇开发边界外零星零散、闲置低效的工业用地减量腾退,腾退指标专项保障省级以上产业园区新增用地需求。
保障重大科技创新空间。以中心城市和关键节点地区为重点,保障数字技术、空天科技、节能降碳、绿色农药等优势前沿领域重大创新平台建设。依托贵州科学城和贵阳大数据科创城,建设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大数据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省部共建公共大数据重点实验室、生物大数据中心、大数据产业技术创新试验区、国家铁皮石斛工程技术中心分中心、工业信息安全创新中心等。加快推动贵州科学城、贵阳大数据科创城、花溪大学城、清镇职教城联动发展。建设遵义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生命健康、空天科技等领域科技创新基地和技术创新中心。围绕“中国天眼”(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建设贵州射电天文台,打造一流天文研究和科普基地。依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推动矿产、轻工、新材料、航天航空等产业领域国家级、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促进产业数字化转型。适度超前布局新型基础设施,推动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升级。完善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布局,积极申请设置国家级创新平台、大科学装置、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等创新载体。深化东西部科技创新合作,打造协同创新共同体。支持布局建设关键零部件、关键材料、关键设备等产业备份基地。在黔中地区布局建设一批应用型本科高校、高职学校,引导“双一流”高校开展对口支援。
统筹城市群、城镇组群产业发展。推动城市群内中心城市产业高端化发展,夯实外围中小城市制造业基础,促进城市功能互补、产业错位布局和特色化发展。贵阳—贵安、安顺市、遵义市、毕节市、都匀—凯里等中心城区集聚创新要素、提升经济密度、增强高端服务功能。依托贵州贵安新区、贵阳高新区、贵阳经开区、安顺高新区等国家级开放创新平台打造科技型集聚区,优先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新经济,提供生产服务业与制造业深度融合空间,提供高品质的生活环境和服务,吸引高新技术人才。在西秀区、乌当区、开阳县等地建设现代化产业集聚区,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促进产城融合发展,适度提高制造类企业集中的开发区配套用地比例,采取整体出让、集中开发等方式,推动生产制造和生活服务等功能适度混合。在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等地打造铝资源精深加工基地,在铜仁市、遵义市打造锰资源加工基地,在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贵阳市、毕节市打造磷资源精深加工基地,在毕节市、六盘水市、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等地打造煤资源精深加工基地。
推动各级城镇产城融合布局。实施工业倍增行动,保障主体功能区确定为城市化地区的城镇工业用地比例提高到15%以上,开发区内工业仓储用地占建设用地比例达到70%以上。推动有条件的开发区作为产城融合的重要载体,保障开发区内一定比例城镇型产业经济空间,促进布局在城镇或周边的开发区职住平衡,由生产型经济向综合型城市经济转型,提高开发区吸纳就业能力,支撑重点开发区创建产城融合示范区。保障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推动工业固体废物和再生资源规模化、高值化利用。各类开发区可以依据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开发区专项规划或分区规划,不得突破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涉及空间利用的安排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保障实施。
第三节 打造宜居安全的生活空间
因地制宜构建城乡生活圈。根据常住人口分布和公共服务需求,分层次、差异化配置公共服务设施,支撑“都市圈—城镇组群—城镇—乡村”四级服务体系构建,有效提升服务效能。在都市圈主要中心城市,重点加强高等级公共服务设施空间保障,不断扩大服务范围和提升服务水平。在城镇组群范围内,重点加强高校、大型体育、文化场馆等区域性服务设施建设,支撑城镇组群公共服务联动共享和服务水平整体提升。在县城和乡镇,重点加强医疗卫生、养老、托幼、体育、旅游、殡葬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在乡村地区,重点加强各类基础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打通基本公共服务“最后一公里”。
加强区域服务设施协同布局。在贵阳市重点加强区域性文化交流中心、会展中心、艺术中心、体育中心等重大公共设施建设,全力提升省会城市服务能级和区域影响力。推动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西部中心、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等区域重大医疗设施用地在贵阳—贵安、遵义市、毕节市等中心城市优化布局。促进高等教育资源在市(州)中心城市完善布局,支持部属高校结对帮扶贵州省地方高校和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建设。
统筹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一体化配置。促进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养老、托幼、殡葬、精神卫生福利设施、社区商业、邮政快递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城乡均衡布局。加强县乡学前教育、中小学校和中职学校用地的空间保障,促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加强省市县乡四级远程医疗服务体系相关设施建设,支撑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加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体育公园、国家步道体系等设施建设,落实公共健身设施人均配建要求。在精神卫生服务能力不足的市(州)和人口较多的县(市、区、特区),整合现有资源,完善精神卫生福利设施配置。
增强城镇空间安全韧性。完善城镇防灾减灾体系,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统筹抵御各类自然灾害,充分利用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相关成果,探索建立自然灾害红线约束机制,引导人口、设施、产业向更安全区域集中布局,推动大型安置区与所在县城统一规划布局。根据地质灾害、洪水内涝、地震灾害等隐患情况,合理避让风险区域,依规确定防控标准,提高城镇安全建设标准。强化城市活断层探测,开展大震危险源探查,加强地震灾害风险监测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治,支持区域型分布式应急设施、防灾减灾救灾设施和救援设施体系建设。增强应急避难和疫情防控能力,预留应急安全设施空间,以及交通、市政等基础设施接入条件,统筹利用公园、绿地、广场、体育场、操场、人防疏散场所等设施,合理规划布局应急避难场所。统筹布局应急储备保障空间,形成以贵阳—贵安为省级指挥中心、其他市(州)中心城市为二级指挥中心、各县城(城市)为三级指挥中心、各乡镇为支点的应急管理现代化体系。
优化城镇周边生态空间边生态空间布局布局。突出山地特色,依托城镇周边自然山水资源,完善城镇蓝绿空间网络布局,统筹城镇开发边界内外生态空间管控,促进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有机融合。发挥好城镇周边田园、水系、湿地、山体、林地等资源的生态、景观、休闲等价值,构建一体化开敞空间系统,促进城景融合。
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倡导土地混合利用,减少职住不平衡和市民日常出行距离。保障新能源汽车的配套基础设施用地。实施重点城市节能降碳工程,提升城市综合能效水平。以高能耗、高排放项目集中的区域为重点,实施节能降碳工程,打造一批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节能低碳集聚区。为节能低碳农业大棚提供空间保障,推进农业农村减排。统筹推进城乡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和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体系等建设,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完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
第四节 增存并举提高建设空间效率
促进城乡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强化城镇建设用地开发强度、土地投资强度、人均用地指标的整体控制,严格控制人均城镇建设用地超过150平方米的中小城市新增城镇建设用地。人均城镇建设用地小于85平方米的城市,可以适应人口增长,补足城镇建设用地需求。积极推进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严格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评价,合理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空间布局,强化重大建设项目节约集约用地的刚性约束,新建项目应达到国内同行业当前节约集约用地的先进水平。土地开发利用应符合相应规划用途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完善建设用地增量安排与盘活存量挂钩的政策,加快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利用和闲置土地处置。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鼓励农村宅基地依法自愿有偿退出、集体建设用地复垦利用、农业生产和村庄建设等用地复合利用,加大农村闲散地盘活利用力度。
推进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完善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评价指标体系,落实奖惩机制,倒逼土地投资强度和产出水平提高。规范再开发模式,鼓励经营主体通过建设用地整理等方式促进低效用地项目开发。按照“一宗一策”“一地一案”原则,完善低效用地市场化退出机制,推动城镇低效用地腾退出清,提高土地市场周转效率。强化示范引领,打造一批典型样板。
推进城镇立体开发和复合利用。坚持地上地下相协调的原则,在充分论证地质环境承载力和容量的基础上,推进地上地下空间立体综合开发,提高土地综合承载能力和空间利用效率。鼓励土地复合利用,加强商业、办公、居住、公共设施等用地的复合开发。增强公交导向的土地综合开发,大力支持城市复合型交通建设,推进公共交通枢纽周边地区的综合开发利用,重点加强居住用地、产业用地的集中投放,提高服务水平,缩短通勤时间,建设能够就近工作、居住、生活的城市组团,推动城市空间职住平衡布局。
第七章 强化空间统筹,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围绕保障国土安全、融入双向开放格局,助力绿色低碳转型和支撑新发展格局,完善区域战略骨干基础设施网络、引导分布式组织支撑,强化补短、成网、联动、配套、共享,统筹存量和增量、传统和新型基础设施布局,推进基础设施建设贯彻国防要求,促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构建系统完备、协调高效、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设施运行网络。
第一节 构建安全可靠的贵州水网
加快构建“一核四区”贵州水网主骨架。通过水网建设提高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水资源与经济社会发展各要素更加匹配,全面提升贵州省供水安全保障能力。以国家骨干网为依托,把联网、补网、强链作为水网建设的重点,加强与国家水网、市县水网之间的衔接,构建以乌江、清水江、都柳江等重要江河水系为基础,大型水库(水电站)和重点中型水库工程为节点,黔中、夹岩等重点引调水工程为通道的省级骨干网,因地制宜推进市(州)和县级水网建设,打通水资源调配和防洪排涝“最后一公里”,形成“一核四区”贵州水网布局。全面保障城镇、30户以上村寨、300亩以上连片耕地、高标准农田和产业集聚区等用水需求,实现“市(州)有大型水库、县县有中型水库、乡乡有稳定水源”。加快输配水通道建设,形成以重要输配水工程、连通工程为主干,以城乡供水管网、灌区田间工程等为分支的输配水网络体系。
优化水资源配置体系。黔中城市群、贵阳都市圈和遵义市、毕节市、六盘水市中心城区,重点以黔中、夹岩水利枢纽为依托,加强与地方水源工程互联互通。铜仁市、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的中心城市,重点以当地水源为依托,加快建设区域性大中型骨干水源工程和必要的连通工程。结合城市发展用水需求,加强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建设。依托大水源、大通道,因地制宜提升强化“一主多副”的县域供水工程格局,构建互联互通区域性县域供水网络体系,打通生产、生态、生活用水“最后一公里”,助力乡村振兴。
提升供水保障能力。围绕全面解决贵州省工程性缺水,加快推进骨干水源工程建设,加强水资源战略保障。加强水资源配置工程水资源刚性约束论证和审查,续建黔中水利枢纽一期工程、夹岩水利枢纽及黔西北供水工程、马岭水利枢纽、黄家湾水利枢纽、凤山水库、观音水库等6座大型水库,研究推进花滩子等大型水库和一批中小型蓄引提工程建设,实施一批水网连通工程,依托贵州省水网建设提升水资源调配和供给能力,作为贵州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安全保障的战略水源。
提升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能力。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坚持节水优先,大力推进农业节水,提升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水平。深入推进工业节水,全面提升工业用水效率和效益。加快形成节水型生活方式,提升全民节水意识。加大雨水、再生水利用力度,促进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
推进灌区现代化建设与改造。高起点、高标准推进新建大中型灌区建设,因地制宜推进小型灌区建设,适度增加灌溉面积。增强山地特色农业灌溉保障,研究推进灌溉水源工程建设,扩大灌溉面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防灾抗灾能力。因地制宜发展微喷灌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节水灌溉模式,强化区域旱灾共防共治,推动山地农业提质增效。
推进水网融合发展。有序推进国家、省市县水网协同融合。统筹省市县级水安全保障需求,省级骨干网主动融入国家水网布局,各市县水网积极对接省级骨干网,发挥水网工程整体效益。加强水网与相关产业协同发展,推进水网与电力、水运、农业等行业融合共享。发挥乌江构皮滩、洪家渡等具有控制性作用的水电站以及黔中、夹岩水利枢纽在水网调蓄和水资源统筹调配作用,统一纳入流域防洪和水资源调度。选择调节控制作用强、具有增供潜力的水电站作为战略水源点,提升水电站综合利用能力。发挥乌江、清水江、都柳江等航运通道水资源调配、分洪泄洪等功能。在岑巩县、三穗县等粮食主产区及水土资源条件适宜地区,新建一批现代化大中型灌区,助力高原山地特色农业发展。依托乌江、沅江、南盘江、北盘江等水系形成湖库生态渔业带、打造示范基地,充分发挥水库综合利用效益,促进水网与水产业融合发展。
第二节 优化完善综合立体交通网络
完善综合交通网络和枢纽布局,提升西南陆路交通枢纽地位。深入推进交通强国建设,加快建设便捷顺畅、经济高效、绿色集约、智能先进、安全可靠的现代化高质量综合立体交通网,基本实现交通现代化。构建以贵阳为中心的“127”高铁交通圈,实现到规划期末贵阳至黔中城市群中心城市1小时、至其他市(州)中心城市2小时、至周边省会城市及全国主要经济区2至7小时可达。实现各市(州)中心城市高铁连通,利用高铁干线富余能力推进城际轨道交通公交化运行。形成与高速铁路网协调互补、覆盖广泛、功能完善的普速铁路网,完善西部陆海新通道和沪昆通道骨架,实现县级节点覆盖率90%,到2035年铁路里程约6500公里。构建“6横7纵8联多支”高速公路网,强化贵阳与各市(州)中心城市、市(州)中心城市与周边县(市、区、特区)的联系,到2035年高速公路不少于1万公里,高速公路收费站连接线全面达到三级及以上公路。加快普通国省道提等改造,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为乡村振兴提供交通支撑,到2035年普通国道二级及以上公路占比超过95%,省道三级及以上公路比例达到95%,农村公路优良路率达到80%,农村公路及港区联络线共17.3万公里。强化以贵阳龙洞堡国际机场为核心,16个支线机场为支撑的空中经济走廊,构建“一枢十六支”民用运输机场。加大贵阳航空口岸开放力度,加快遵义新舟机场、铜仁凤凰机场口岸建设。构建贵州省通用机场体系,形成17个A1级通用机场、54个A2级通用机场组成的民航网络,实现通用航空服务“县县通”,支持提供更大众化、更快捷的航空出行。建设干支协同、通江达海的绿色水运体系,畅通北入长江、南下珠江的水运大通道,到2035年,规划航道总里程5121.2公里,出省水运通道里程1785.1公里。推动基础设施贯彻国防要求,保障民用机场、港口、铁路等大型交通设施和大型物流枢纽基地等军民融合空间。
推进贵阳市、遵义市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建设,实施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工程,大力保障一体化的综合客运枢纽建设。提升贵阳龙洞堡国际机场枢纽地位,强化与高铁无缝衔接,拓展辐射范围和服务功能。巩固遵义对外枢纽功能,提升服务贵州省北部地区的客运组织能力。完善其他市(州)区域枢纽,提升区域集聚辐射功能。加强德江、榕江、盘州等区域交通节点建设,服务周边区域客货运组织。强化枢纽集疏运功能,疏通“最后一公里”瓶颈。到2035年,基本实现城镇居民半小时上高速、1小时上高铁、1小时到机场,城际轨道交通公交化服务,建成一站式、一单制、一小时集疏运服务的现代化货运物流体系,西南陆路交通枢纽地位进一步提升。
推动廊道共建,支撑“一群三带”城镇空间格局。加快粤港澳—成渝主轴(广州经桂林、贵阳至成都)、沪昆走廊(上海经杭州、上饶、南昌、长沙、怀化、贵阳、昆明至瑞丽)、西部陆海新通道(西宁经兰州、成都/重庆、贵阳、南宁、湛江至三亚)等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建设,打通省际瓶颈路段,规划省际高速公路出口通道47个,进一步提升贵州省与周边省区、城市群互联互通水平。依托现状设施,加紧建成贵阳至南宁高铁、兰海国高扩容,规划建设重庆至贵阳高速铁路、黄桶至百色铁路、黔桂铁路增二线、泸州至遵义铁路、贵阳至北海高速公路等,支撑西部陆海新通道城镇发展带。加紧实施贵广铁路提质改造,支撑粤港澳—成渝主轴城镇发展带。规划建设贵阳至兴义铁路、沪昆国家高速扩容工程等,支撑沪昆城镇发展带。
支撑城市群、都市圈和城镇组群建设。规划建设毕节—遵义铁路,规划研究遵义—铜仁铁路、贵阳外环高速公路等,强化高速铁路、城际铁路、市郊铁路、轨道交通四网融合,基本实现黔中城市群2小时交通圈。构建以修文—乌当—贵定—龙里—惠水—长顺—平坝—清镇—修文高速公路环线为支撑的贵阳“外环高速公路”,依托国铁干线开行贵阳中心城区至周边市县的城际列车,将贵阳—贵安城市快速骨干路延伸至平坝区、修文县、惠水县、龙里县、清镇市等紧密联系区域,建设贵阳市1小时通勤圈。保障相邻城镇组群形成1条以上高速通道相互衔接。加强城镇组群内部相邻城市间的路网衔接和快速通道,提升城镇组群公共交通分担率。
提高重要区域和乡村通达能力。提高重要景区和关键节点的快速通达能力。高速公路覆盖3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重点小城镇,加强与铁路枢纽、港口、机场等重要交通枢纽节点和重要产业集聚区的联系。通过支线机场和旅游道路提高重要旅游景区可达性。巩固提升乡村通达能力,有序推进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建制村通等级公路,形成更多美丽乡村走廊。
保障高效专业的货运物流体系布局。支持专业运输和冷链运输发展,缩短山区生鲜农产品“出山半径”,助推“黔货出山”。优先保障发展农村现代物流,建立完善县、乡镇、村三级网络节点体系,落实“交通物流+优势产业”“交通物流+电子商务”“交通物流+特色资源”等项目建设需求。推动优化城市配送,打造绿色创新的城市配送体系。到2035年,国内快货物流1日送达、周边国家快货物流2日送达、全球主要城市快货物流3日送达物流圈县级节点覆盖率均达到80%以上。在不改变高速公路土地性质的情况下,鼓励高速公路经营企业依托服务区等发展物流仓储、交旅融合等与交通运输业相关的功能业务。
支持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升级行动。优化运输结构,加快推进“公转铁”“公转水”,全力支持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实施。到2035年,铁路和水路承担的进出省货物占贵州省进出省货物总量比重40%以上,城市绿色出行比例稳步提升。
第三节 完善能源资源空间布局
加快传统能源基地转型升级和新型综合能源基地建设。依法依规推进煤矿项目建设前期工作,支持重点产煤地区、用能地区采取先进工艺发展煤电产业,在毕节市、六盘水市、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布局建设大型煤炭储配基地,提高煤炭储配能力,加快推进盘州、水城等煤炭储配项目建设,加快打造西南地区煤炭保供中心。打造乌江、北盘江、南盘江、清水江流域水风光一体化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基地,着力建设毕节市、六盘水市、安顺市、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等5个百万千瓦级大型光伏基地,在落实好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植被恢复等措施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建设低风速风电场,大力推进集中式风电开发,加快遵义市、铜仁市页岩气和毕节市、六盘水市、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煤层气等非常规天然气基地建设,打造新型综合能源基地,保障川滇黔桂水风光综合基地建设空间。
分布式布局能源保障空间。优化煤电项目建设布局,布局威赫、新光等电厂,形成产业耦合度高、市场前景好的煤电一体化电厂,稳步有序推进六盘水市、毕节市等分布式能源发电站项目。鼓励因地制宜建设中小型风电及分散式风电项目,推进开阳县等13个纳入国家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县建设,鼓励结合岩溶、石漠化、煤矿坍塌区等脆弱区域的生态修复和农业种养殖,探索光伏建设用地新模式。推进乌江干流等梯级水电优化开发,加快推进贵阳、黔南抽水蓄能电站工程,支持构建常规纯抽蓄、混合式抽蓄和中小型抽蓄多元发展的抽水蓄能开发格局。示范引领加快推动浅层地热能供暖制冷项目运用,大力支持发展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加快布局和推进各市(州)中心城市垃圾发电项目,积极推进人口50万以上市县或区域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提升城市垃圾处理能力。保障分布式电力供应,加快形成500千伏主网架,建成各市(州)以500千伏变电站为中心的220千伏双环网、双链式网络结构,实现220千伏电网县域全覆盖。加快配电网网架结构优化,建设可靠可控的城市配电网,精准升级农村配电网,建成安全、可靠、绿色的智能配电网,实现城乡用电服务均等化。新建毕节、黔东等成品油库,改扩建铜仁大龙、贵阳油库等成品油库,预留毕节纳雍油库等项目建设空间。优化布局天然气网络,形成以国家干线、省级支线、县级联络线为骨架的贵州省天然气“一张网”。
保障各类非化石能源发展空间。支持“一区”(铜仁引领发展区)、“两核”(贵阳都市圈、遵义核心发展区)、“两带”(毕节—六盘水—黔西南发展带、凯里—都匀发展带)、“多极”(县域城镇发展极)地热能产业发展新格局。打造“贵阳—安顺—六盘水”氢能产业发展核心轴、毕节—六盘水—黔西南氢能产业循环经济带和三条“红色旅游—绿色氢途”氢能应用示范专线,支持科学布局氢能产业。支持核能、生物质能利用,继续深入论证核能供热示范项目。稳步发展生物质发电,加快推进西秀区等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
分区推动主要能源资源开发和利用。重点保障9处能源资源基地、12处国家规划矿区、4处战略性矿产资源储备区、46个国家和省级重点勘查区、27个重点开采区的矿产资源勘查和合理开发利用。重点勘查煤层气、页岩气、磷、铝、金、锰、锑、萤石、重晶石、稀土金属、稀有金属、稀散金属等矿产,夯实能矿资源安全保障基础。加强能源矿产清洁利用,有效保障锰、铝土矿等金属矿产供给,提高磷矿等非金属矿产开发质量,加快页岩气、煤层气勘探开发利用,提升能源安全保障能力。优化形成四个能源矿产勘查开发区域。黔中地区立足息烽—开阳—瓮安—福泉磷矿资源,支持贵阳市、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磷化工产业精细化发展,打造磷化工产业集群。黔西地区主要依托毕节市、六盘水市、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大中型煤矿开发格局,建设大型煤炭储配基地,加快形成全国重要的能矿资源走廊。黔北地区合理开发利用铝土和锰资源,形成铝、锰资源保障基地及精深加工产业基地。黔东地区合理开发利用铜仁市松桃苗族自治县、玉屏侗族自治县、碧江区锰资源,保障新能源电池材料等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
建设资源安全保障核心区。以煤、磷、铝、金和锑等矿种为重点,建设云贵基地(贵州境)、开阳洋水—福泉英坪等9个能源资源基地,推进矿山深部及外围找矿增储,提高同类战略性矿产资源供给能力,大力推进资源规模开发和产业集聚发展。以煤、磷、锰、金、萤石、钒等矿种为重点,建设织纳、普兴等12个国家规划矿区,实行统一规划,优先保障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优化矿山布局,构建以大中型矿山为主体的开发格局,推动优质资源的规模化、集约化开发利用,形成保障战略性矿产安全供给的接续区。合理开展战略性矿产资源储备区建设,对正安东山国家级铝土矿,瓮安白岩、织金地区、瓮安王家院,以及其它省级磷矿等保护性矿产地和暂不能利用的大中型矿产地进行战略储备,对政策性退出产能及生态保护红线等限制、禁止勘查开采区域内已退出矿业权的资源实施矿产地储备,对当前因技术、经济等原因,暂不宜开发的大中型矿产地进行保护。
保障重要能源运输通道建设。巩固拓展与滇、川、渝、桂、粤等周边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合作,协同落实国家“西电东送”通道建设,实现相邻电网互联互通,水火互济,稳定提升“黔电送粤”规模。保障川渝气入黔、海气入黔通道。依托正安—道真—大磏输气管道积极引进重庆页岩气,加快推动黄莺乡—洛龙镇—镇南镇(务川)输气管道等省际互联互通项目建设,研究论证泸州—毕节输气管道项目建设,提高川渝气入黔输量。加强对现有西南成品油管道及中缅、中贵线重大输气通道的区域协同保护,连通西气东输二线广南支干线,完善西南地区油气大动脉格局。协同共建重庆—贵州—广西渝黔桂天然气输气管道,不断完善周边省际互联互通的输气系统。依托中缅线输气管道推进海气入黔,拓展供应渠道。服务贵阳国际陆港(无水港)的筹备建设工作,以铁路货运为主,实现海铁联运,推动大规模实施海运LNG进入贵州省。预留成品油管道通道,研究论证预留茂昆线—毕节成品油管道、毕节—贵阳成品油管道等项目,适时开展贵阳—遵义段、贵阳—凯里段煤制油联通管道的论证工作,保障贵阳—重庆成品油管道复线、南宁—贵阳成品油管道,研究推进西南成品油管道独山县城段等高后果区管道迁改工程。
保障数字能源基地建设空间。高质量保障能源数据中心、物联网、能源工业互联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能源云”平台功能,充分利用“能源云”平台数据,研究建设能源数据中心。
试点岩溶地质碳捕获封存示范空间。支持六盘水市、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等探索实施碳捕获、利用与封存(CCUS)示范工程,有序开展煤炭地下气化、规模化碳捕获利用和岩溶地质碳捕获碳封存等试点。巩固森林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发挥森林固碳效益。
积极促进碳减排。积极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和清洁能源利用,降低温室气体排放强度,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力争达到21.6%。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5%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顺利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第四节 保障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保障国家创新基础设施空间。进一步支持“中国天眼”数据资源整合能力、加快推进“东数西算”工程,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贵州)枢纽节点,布局国家大数据安全靶场,打造面向全国的算力保障基地。建设算力枢纽节点输送通道,建设贵安集群内部直连网络、贵安集群至各市(州)城市数据中心和边缘数据中心直连网络,推进贵安集群与主要互联网节点城市数据中心集群之间的直连网络建设。
保障基础设施改造升级。推进光缆线路改造升级,不断完善骨干网、接入网、省际长途干线的光缆建设,加强与周边省份和重要城市的高速连接。优化通信机房、数据中心机房、边缘数据中心机房等设施布局,确保光缆、基站、机房等建设用地及空间需求。适度超前布局新型基础设施,推动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升级。构建时空大数据平台,加快推进智慧交通、智慧水利、智慧电网、数字管网及油气网基础设施建设。
促进跨行业新型基础设施共建。大力推动电力、交通、能源等相关行业部门的合作,降低行业应用壁垒,打造集约、高效的基础设施体系。积极推动各类市政公共资源开放的全面落地,促进各类公共资源免费开放,支持5G网络建设,为通信网络建设提供便利条件和资源。推动“通信塔”和“社会塔”的整合共享,推动“多杆合一”。率先在国家级高新区、省级重点产业集聚区、重点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实现5G网络全覆盖,推动光传送网节点向网络边缘延伸,与光接入网无缝衔接,构筑端到端千兆光网,实现“千兆到户、万兆入园”。
第五节 增强全域空间安全韧性
保障人居环境安全。引导人口、产业、城镇、村庄、重大基础设施避让灾害高风险区。城乡建设应避让地质灾害极高和高风险区、地震断裂带、洪涝风险易发区、采煤塌陷区、火箭落区、重要矿产资源压覆区等不适宜城镇建设区域,确实无法避让的应当充分论证,明确治理措施,保障人居环境安全。
加强地质灾害防护。依据贵州省地质灾害易发分区和区域社会经济重要性,分类、分级进行工程治理或避险搬迁。
强化森林防火保障。建设全功能航站林—直Ⅰ型机场,在高中低易发区易燃点分别建设20、15、10米的防火隔离带和森林灭火应急道路,加强森林防火。启动消防站点工程建设,城市必须设立一级站,建成区内根据土地资源紧缺程度经论证可设二级站或小型站,设小型站的辖区,至少应与一个一级、二级站或特勤站辖区相邻。对达到建站要求的乡镇按标准建成专职消防队,有条件的几个村落可联合建设消防站点。
完善以流域为单元的防洪减灾体系。加快实施控制性防洪水库枢纽工程建设,以流域为单元,系统开展大江大河重要支流、中小河流、山洪沟治理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强化要素保障,全力支持“江河安澜生态、山洪有效防治、城市全面达标、涝区快排畅排”防洪减灾总体格局的构建。
保护重大能源运输通道。保护控制西南成品油管道、中缅天然气管道,需满足各专项规划中明确的廊道控制要求。加快在长输管道沿线建设挡土墙、草袋堡坎、护岸墙、护坡、排水等安全防护工程。建设沿线油气管线应急救援基地、提高应急装备水平、队伍救援能力。建设黔中长输管道省级专业应急救援基地。
加强铁路公路水运工程安全服务能力。按照应急、安全或上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加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管控,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强化对服务区、停车区、收费站及其他配套设施升级改造的空间保障,完善提升高速公路安全运营条件,提升突发事件应急交通运输保障能力。
加强火箭落区风险控制。将贵州省火箭落区范围划定为风险控制区域,对该范围内重点目标实施调查和评估估,制定防护措施措施并加快防护设施建设。该范围内拟建重大项目,严格落实火箭落区防护要求,确保贵州省火箭落区范围内生产生活安全。
第六节 协调优化基础设施布局
统筹协调各类基础设施布局。坚持国土空间“唯一性”,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协调项目选址、用地规模及空间关系。统筹协调水利、交通、能源、环境、通信等基础设施的用地需求,有序解决空间矛盾冲突。
引导基础设施节约集约用地和低影响开发。坚持节约集约用地,严格执行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标准,做好项目用地节地评价。引导线性基础设施集约布局、廊道共用,减少对国土空间的分割。引导项目合理避让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历史文化保护线、自然灾害风险防控安全底线等区域,降低工程对自然生态空间的分割和环境影响。推动矿产资源绿色勘查、绿色开采,优先支持新型能源综合基地建设。各项建设原则上不得压覆储量规模中型以上的矿产地,能源通道类项目除外。
保障重大基础设施用地。落实国家发展战略,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基础设施加强用地保障,优先保障军事国防等国家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空间需求。纳入省级以上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规划实施过程中,可视情况动态优化调整水利、交通、能源等规划重大项目清单和预留用地规模。
加强军事设施保护。严格落实军事设施保护法,原则上不在军队营区、阵地等设施附近建设大型民用建筑、用频设施和外资企业,防止干扰影响军事设施作战效能,根据部队需求预留军事设施建设空间,有关项目建设立项审批前按“一事一议”原则征求军队有关单位意见。
第八章 加强遗产保护,促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
文化遗产、自然遗产和丰富多彩的景观资源,是支撑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的战略资源。构建系统完整的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保护空间体系,延续历史文脉,传承红色基因,彰显贵州特色。塑造多姿山水景观、多元历史遗存相融合的多彩贵州魅力空间格局,提升文化软实力、空间吸引力,更好促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
第一节 整体保护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
构建国家遗产保护空间体系。整合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保护的空间要求,整体系统保护世界遗产、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大遗址、地下文物埋藏区、水下文物保护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以及传统村落、民族村寨、水利工程遗产、交通遗产、工业遗产、农业文化遗产、文化景观、革命根据地旧址等红色文化遗产、社会主义建设不同时期的新中国文化财富等各类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夯实国家遗产保护空间基础。及时将有关历史文化遗产资源的空间信息纳入同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立数据共享与动态维护机制。
加强世界遗产保护。保护中国南方喀斯特(荔波、施秉)、中国丹霞(赤水)、梵净山等世界自然遗产地,以及海龙屯土司遗址世界文化遗产。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治理,促进自然遗产地的完整性保护。采取“最小干预现状、最大化保存历史信息”的方式,加强海龙屯遗址的修缮保护。
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在市(州)、县、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中,落实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地下文物埋藏区、水下文物保护区、城市紫线等在内的历史文化保护线,并将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空间管制的规划要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监督实施,作为实施用途管制和规划许可的重要依据。统筹开展文物预防性保护和抢救性保护,增强遗产环境的韧性。
加强长征文化路线保护。保护以中央红军长征路线为主线,以“黔西—大方—毕节”和黔东的红二、红六军团长征遗迹为两翼的贵州红军长征路线,重点保护长征文物点、长征历史文物遗存、展示场馆及纪念设施等不可移动文物。以遵义市、黎平县、木黄镇等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以及苟坝、困牛山等红色美丽村庄为重点,推动长征精神、遵义会议精神的传承。
加强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加强对贵州省18个世居民族集中分布区域的保护,构建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带。加强民族文化研究,调查、保护和传承有价值的民族文化资源,划定民族原生态保护片区,将民族村镇及其周边的山水资源、农耕田园空间作为整体进行保护,延续民族文化建筑和村庄聚落特色。保护夜郎、牂牁、土司、屯堡、阳明、傩等文化遗产,保护各民族赖以生存的山水环境、城乡聚落,保护山地梯田等传统特色的农业生产形态,开展茶马古道、湘黔滇驿道、川黔驿道、北盘江古马道等古驿道本体保护与环境整治工程。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保护对象,整体保护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的自然和人文环境,建设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村镇、社区、街区。对列入保护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具备条件的应在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其承载空间的建设和保护要求。
健全历史文化遗产空间保护的政策机制。整体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对象本体及其周边山水空间环境,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高度依存的自然环境和历史文化空间,明确保护的空间要求与管控措施。对涉及各类历史文化保护对象本体、保护范围及其建设控制地带的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保护和管控要求。对历史文化保护线内可能存在历史文化遗存的土地,实行“先考古,后出让”制度。
第二节 活化利用遗产,彰显空间魅力
支持国家文化公园贵州段建设。实施《长征国家文化公园(贵州段)建设保护规划》,以遵义会议作为伟大转折标志的相关资源为核心,中央红军在贵州省长征路线、红六军团先遣探路、红二红六军团长征途经区域及其他具有代表性的展示点为重点,构建弘扬长征精神和遵义会议精神的红色文化带,推进标志性项目建设。挖掘红色文化深刻内涵,发扬伟大建党精神,传承弘扬长征精神。在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中,进一步加强革命文物周边环境风貌控制与保护,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并与美丽乡村建设、传统村落保护等工作紧密结合。
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优化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空间范围,在具有观赏、文化或者科学价值,自然和文化遗产比较集中且风景优美的区域,适度有序开展游览或者进行科学、文化活动,把风景名胜资源的美丽颜值转换为经济价值,助推旅游产业化发展。都匀斗篷山—剑江、荔波樟江等城市型风景名胜资源作为建设公园城市的核心载体,打造生态秀美、全民共享、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城市客厅”。红枫湖、马岭河—万峰湖等城郊型风景名胜资源作为农业、城镇、生态功能融合的重要载体,满足市民日常休闲旅游需要。黄果树、织金洞等远郊型风景名胜资源作为带动乡村振兴和富民行动的空间载体,丰富体验式旅游产品。江界河、格凸河等跨区域风景名胜资源要统筹区域空间管制和生态环境共保共治,促进资源可持续利用和发展。
构建省域魅力空间格局。加强自然景观、城镇景观、乡村景观、历史文化、民族特色、产业特色的保护传承和资源整合,构建由七种类型、十八个集中分布区构成的魅力空间格局。统筹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展示、自然景观欣赏和游憩功能,通过文化的“活态”展示,增强游客体验,促进历史文化、自然生态和城镇乡村融合发展,提升文化和自然资源资产价值。
第三节 促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
依托魅力空间支撑“一核引领、八区联动、五带协同、多极支撑”旅游发展新格局构建。依托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带、七种魅力类型及十八个魅力区,引导形成跨区域协同联动,产、城、景一体开发的全域旅游发展格局。重点培育青岩古镇、镇远古城、赤水丹霞、茅台酱酒、中国天眼科普研学等13个文化旅游产业集聚区建设。强化城镇、村寨与景区的联动发展,打造环城、依景、沿线乡村旅游集聚区,重点打造核心景区周边沿岸乡村旅游带。
加强旅游发展用地保障。以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和4A级以上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为重点,加强对高品质旅游服务设施和配套设施用地的保障,完善相关用地政策。积极稳妥推进闲置低效旅游项目盘活工作,着力解决存量旅游项目用地需求,结合市场需求合理安排文化旅游业发展用地,有效保障文化旅游项目、设施的空间布局和用地需求。优先保障文化旅游和乡村振兴项目用地,探索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发展乡村旅游。保障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文化旅游消费试点示范城市建设,助推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第四节 塑造城乡特色风貌
彰显山水城市意象。在市县国土空间规划中加强总体城市设计,尊重顺应自然地理格局,传承历史文化遗产并突出地域文化特色,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沙等自然生态景观、农业生产景观与城镇风貌有机融合,构建依山傍水、人文融合、错落有致、疏密有度的山水城市。强化城市格局管控,严格保护城市周边的山水脉络和田园空间,加快城市周边被破坏的山体和水系的修复,体现组团式布局特点,引导城市融入喀斯特地形地貌。加强城市空间与周边各类历史人文遗产的融合互动,凸显公园城镇特征。因地制宜引导城市融入红色、民族和阳明等多元文化,体现贵州省地域特色。
分类塑造城镇特色。立足区域资源禀赋和山水聚集形态差异,分类塑造多种城镇空间特色。位于坝区周边的城镇充分融合坝区田园景观,突出田园映衬、山环水绕的空间特色。位于峰丛峰林地区的城镇严格控制城市组团规模和形态,突出山城互动、融合共生的空间特色。其他山地城镇依山顺势,突出山城一体、显山露水的空间特色。
传承多样乡村风韵。尊重和保护村域内原有的山水、田园、村居整体格局,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禁止大规模人工化、硬质化景观破坏乡村风貌,保障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相得益彰,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根据自然环境、地域特征、民俗特点、文化特色等方面的差异,营造各具特色的乡村特色风貌。民族风情村寨保护少数民族聚落形态和一体化山水田园格局,特色田园乡村延续乡村和田园交融的布局形态,红色美丽村庄挖掘红色记忆,引导形成有利于弘扬红色文化的特色风貌。
第九章 强化区域协调,融入双向协同开放格局
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推动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国家战略联动布局,强化与北部湾城市群及滇中城市群的省际协调合作,加快融入“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加强贵州省重要发展区域、重要流域和地区的协调,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和国土空间体系。
第一节 统筹省际区域协调
加强跨界河湖水系协同保护与治理。对接云南省、四川省,完善跨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和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共同促进赤水河流域绿色高质量发展。对接重庆市,深化完善乌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协同开展水电梯级开发工程下泄生态流量管控。对接湖南省,深化完善清水江—沅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进一步统筹上游水源涵养林建设与林业开发,加强跨省流域水环境协同治理。对接云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加快推动建立珠江上游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强柳江跨省流域水环境协同治理。以河湖长制为抓手,统筹推进水生态、水环境、水资源等流域要素协同治理,推动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地区互动协作,构建水生态环境保护新格局。探索与长江、珠江中下游地区建立健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以赤水河、黄泥河、乌江、沅江、都柳江、西江等跨界共界河流为重点,建立流域协作机制,建立健全跨省跨流域污染治理和应急处置联防联控机制。
加强重大跨省生态功能区协同保护与修复。积极对接云南省、四川省、重庆市,共保大娄山区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重要区,协同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及石漠化综合防治;统筹开展退化林修复,加强森林抚育,提升区域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加强生物多样性协同保护,着力保护自然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连续性,强化达氏鲟、白鲟、胭脂鱼等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联合保护。加强与重庆市、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协作,协同保护武陵山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水源涵养重要区,共保武陵山区生物多样性优先保护区,稳定和扩大珍稀濒危动植物栖息地和生境,共保区域生态系统,共保黑叶猴、中华秋沙鸭等国家珍稀濒危物种;协同实施武陵山区天然林保护修复及生态公益林建设,持续推动石漠化治理工程,共同巩固提升石漠化治理成果。加强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合作,共保西南喀斯特土壤保持重要区,协同开展滇黔桂石漠化综合治理,严格保护现存喀斯特天然植被,加强石漠化脆弱植被保育,推进退化林修复、低质低效林改造以及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提升区域土壤保持生态功能,共同保护桂西黔南石灰岩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
保障跨区域产业集聚区建设。保障省际产业合作集聚区建设,支持各开发区与东部地区合作共建产业转移集聚区、飞地园区,争取设立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支持布局建设关键零部件、关键材料、关键设备等产业备份基地。推动东部企业帮扶协作,在对口帮扶城市加快建设农特产品展销中心、绿色农产品供应基地。
共筑相邻省份新型工业化空间。与重庆市深化渝黔合作先行示范区建设,加强贵阳—贵安、遵义市与重庆市合作,保障大数据、能源、高端装备制造、金融、物流等产业领域合作空间;共同建设渝黔页岩气智能化开发基地,协同推进綦江区、习水县、正安县、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岑巩县等地页岩气的智能化勘探、开采和利用,保障页岩气上下游产业链发展;支持重庆市煤炭行业科技企业参与毕节市、六盘水市、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等煤层气产业化基地建设,推动“黔煤入渝”;推进“江津—赤水、习水”“綦江—桐梓”“南川—道真、正安”等片区建设,保障关键产业领域合作空间。与四川省协同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合作基地、遵义—六盘水—自贡—德阳装备制造业合作平台、黔北川南绿色煤化工生产产业链等建设;加强赤水河流域开发协调,优化赤水河流域名优白酒生产空间。与湖南省加强两省高铁沿线的产业转移与对接合作,共建跨省合作产业集聚区。加强与云南省重要口岸合作,与云南省协同共建贵昆走廊经济带;加强共建黔中—滇中大数据产业聚集区、曲靖—安顺循环经济产业园;以盘州市、钟山区为战略支点,建设保税物流中心,加快形成川滇黔物流大通道,以点助面,建设面向云南省开放协作窗口,积极融入孟中印缅经济带。支持松桃苗族自治县与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花垣县共建渝湘黔边城协同发展合作区,加强经济协作和功能互补。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协同推进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推动兴义市、都匀市等与百色市、河池市、崇左市、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协同加强能源、大数据等领域合作,重点保障煤炭、有色金属、冶金、磷矿、水电资源共同开发,保障滇黔桂石漠化地区产业扶贫、黔桂西江流域综合治理与生态产业化等项目建设。
共筑相邻省份农业现代化空间。与重庆市协同共建渝南黔北山地特色农业集群,以江津—赤水—习水、桐梓—綦江、道真—正安—南川等为重点先行示范,共建一批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绿色生态食品加工产业集聚区和区域性农产品展销平台,共同推动“黔货进渝”和“渝货入黔”。与四川省协同共建成贵特色优势农业产业走廊,强化特色优势产业合作与联系。与湖南省共建湘黔山地特色农业带,共同培育武陵山区等特色农业品牌,协同组织农业物流体系。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加强农业对外开放合作,协同共建面向东盟的农业对外开放合作空间。加快与广东省现代农业经贸合作平台建设,深化推进“黔菜入粤”“黔菜广进”。
共筑相邻省份旅游产业化空间。与重庆市共建黔北渝南沿边生态旅游度假带,统筹避暑地产开发规模与布局,共建共享区域级度假休闲服务设施,强化旅游交通联系。与四川省协作强化川黔驿道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加强黔川精品生态旅游项目合作,打造成渝贵环线高铁旅游带。与湖南省协同打造湘黔民族文化旅游产业带,加强武陵山片区旅游合作。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协同打造贵广高铁和黔桂铁路沿线黄金旅游带,加强品牌共建和游线统筹。与云南省共建贵昆黄金旅游带,加强民族文化和生态休闲旅游协作,共同推进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依托茶马古道、长征路线等红色文化资源,与四川省、云南省共同建设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协同加强川滇黔结合部旅游协作发展。推进桂湘黔中国侗族村寨等区域性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提升区域文化影响力,促进文化展示利用及服务设施体系的共建共享。
巩固贵州省在西部陆海新通道中的地位。依托西部陆海走廊,加强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和北部湾城市群的联系。提升中欧班列运行规模和水平,深化川渝黔在中欧班列等方面的合作,强化与兰州市、西宁市、乌鲁木齐市等西北地区重要城市的联系。协同推进乌江、南北盘江—红水河航道提等升级,稳步实施乌江通航设施项目,推进望谟港、播州港、开阳港、思南港等港口建设,打通北上长江、南下珠江的水运通道。
巩固贵州省在粤港澳—成渝主轴中的地位。依托粤港澳—成渝主轴,强化与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的联系。
巩固贵州在沪昆走廊中的地位。依托沪昆走廊进一步融入长江经济带,强化与滇中城市群的联系。加强与沪汉渝蓉通道联系,通过贵阳—铜仁—吉首—张家界铁路廊道连通武汉市,加强与长江以北区域联系。依托六盘水市、盘州市等重要支点,加快形成川滇黔物流大通道,贯通与昆明市、大理白族自治州、瑞丽市战略通道。建成贵阳—海西通道,加强与粤闽浙沿海城市群的联系。
公共服务共享。推动赤水—习水—泸州—江津、桐梓—綦江、正安—道真—南川、铜仁—怀化、松桃—秀山—花垣、曲靖—盘州、毕节中心城区—镇雄—威信、威宁—六盘水中心城区—昭通中心城区等区域加强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加快建立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等基本公共服务跨区域衔接制度。
第二节 强化贵州省重点发展区域协调
优化黔中城市群空间布局。依托“三带”,培育多中心、多层级、多节点的网络型城市群。保护集中连片优质耕地,协调生态空间,促进生产、生活、生态空间融合,将城市群打造成西部地区高质量发展增长极。
加快贵阳都市圈一体化布局。有序引导黔中地区人口、建设用地资源向都市圈、中心城市倾斜。通过同城化圈层、紧密联系圈层、一体化布局圈层等“圈层式、网络化”建设,推动都市圈一体化布局,加快培育1小时通勤圈,保障交通主干走廊建设,构成一体化的绿色开放空间网络。
加快遵义省域副中心城镇组群建设。着力提升遵义中心城区服务、枢纽组织功能,培育仁怀市成为市域副中心城市,推动桐梓县、湄潭县、绥阳县与中心城区一体化发展,因地制宜打造茅台镇等特色小城镇,形成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空间格局,到2035年上述城镇人口共420万人左右。
加快毕节省域副中心城镇组群培育。全力推动毕节中心城区增强辐射能力,加快七星关—大方同城化带状布局,推动赫章县与中心城区一体化发展,带动周边特色小城镇协同发展,到2035年上述城镇人口共200万人左右。
分类引导其他城镇组群协同布局。通过“轴带式”“串珠式”布局,强化区域中心城市、区域支点城市与其周边县城的空间联系,构建多个城镇组群。城镇组群内优先保障轴带沿线城镇的发展空间,支持晴隆县、普安县、长顺县、罗甸县、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从江县、镇远县等发展空间受限的县城向用地条件较好的区域拓展。加强教育、医疗、就业等公共服务设施一体化布局,增强对城镇人口和就业的吸引力,扩大公共服务覆盖范围。强化相邻城镇间的交通和设施联系,预留一体化的重大基础设施廊道空间。
发挥“黎从榕”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示范带动作用。支持“黎从榕”立足资源禀赋,发挥区位优势,用好东西部协作机制,加强区域互动合作,建设产业转移示范区、生态旅游康养区、双向开放先导区和共同富裕试验区,助推贵州省更好融入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和新发展格局,为建设内陆开放型经济新高地探索经验和路径。
加快贵阳市、贵州贵安新区及平坝区、龙里县、惠水县等周边地区一体化发展。加快贵阳外环高速公路建设,进一步优化贵安核心区、观山湖区和贵阳老城区三大板块的功能布局,加密轨道交通和快速路交通网络,规划建设贵阳市有轨电车示范线。打造旅游环线,串联重要旅游景点,推动全域旅游发展。强化区域城镇产业分工,推动贵阳市区产业转型升级,引导部分产业项目向周边转移。
支持六枝特区、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普定县交界地区建设省级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强化交通、市政设施互联互通,在产业发展、建设用地、财政、税收、资源、配套设施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全面开展合作,实现城镇、用地、产业、生态治理的全面协调,带动木岗镇、黄桶街道、丁旗街道等相邻地区融入区域发展。
第三节 强化贵州省重点流域和地区的生态协调
共同维护生态安全格局。地方各级政府协同一致,加强跨地区、跨部门分工合作,共同保护好自然山水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不断提升生态服务功能,守住自然生态安全底线,共筑“四山八水两屏”生态安全格局。
协同构建生态廊道网络。加强跨地区协作、跨流域协调,构建层级明晰、廊道通畅的生态网络系统,促进重要自然生态系统格局稳定、形态完整、功能良好,提高贵州省生态保护水平。
完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在黔中城市群先行先试,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防治的要求,推进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将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与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产业规划等有效衔接,探索消减空气污染物扩散的通风廊道协同建设。
完善生态保护修复统筹协调机制。在全面实施河长制基础上,探索设置流域河长制,由干流河长担任流域河长,通过设立“流域+区域”河湖长,进一步补齐流域统筹短板,建立健全流域河湖长纵向协作机制和横向联动机制。推动建立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统筹协调机制,实现跨地区、上下游、跨部门、多层次一体化统筹推进,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多方参与的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长效机制。
加强流域空间协调管控。以控制断面和水功能区相结合为基础,优化地表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逐步建立“流域—水功能区—控制单元—行政辖区—网格”五个层级、覆盖贵州省的流域空间管控体系。建立水生态、水环境、水资源监测数据联动机制,实现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数据与水文数据信息共享。开展全流域生态流量监测预警,确保流域生态补水上下游协同性与一致性,保障河湖生态用水。
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协调机制。深入实施《贵州省赤水河等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办法》,进一步推动全流域步推动全流域上下游建立基于生建立基于生态调节服务价值外溢的横向补偿制度,不断完善流域上下游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研究落实重点生态功能区财政转移支付政策,加大对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比较高地区支持力度。
第十章 加强实施管理,实现国土空间治理能力现代化
加强党的领导,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建设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健全完善国土空间规划配套政策,建立规划传导、用途管制和动态维护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第一节 加强党的领导
坚持党对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各项工作要求贯彻到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管理、监督全过程各领域各环节。
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组织编制和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的主体责任。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明确职责分工,协同推进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确保国家重大战略、省级重要战略部署落地落实,规划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顺利完成。坚持“多规合一”,强化规划严肃性,规划一经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培训。将国土空间规划执行情况纳入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建立健全地方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加强地方部门协同,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发挥其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管理重大问题的统筹协调和议事决策作用。地方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制定本地区的国土空间规划和本部门的国土空间相关专项规划。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或重大调整,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确保国家重大战略、省级重要战略部署落实到位。
第二节 健全完善配套政策
逐步推进法规体系建设。结合贵州省相关法规、部门规章制定和修改,健全完善涉及国土空间规划相关规定,逐步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法治化。
加快建立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技术标准体系。根据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结合贵州省山地省份的现状特征,加快制定符合地方实际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监督,以及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逐步建立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技术标准体系。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出台地方性国土空间规划标准和国土空间规划技术管理规定。
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管理配套制度。落实国家相关政策要求,逐步完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管理、监督等方面的细化配套政策。在发挥现有政策综合效能的基础上,地方自然资源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合力构建财政、投资、产业、人口、自然资源、环境保护、农业农村发展等配套制度,促进国土空间规划有序实施。地方各级政府要细化工作安排,完善配套政策,促进国土空间规划各项任务落地实施。
健全完善主体功能区配套制度。结合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和规划动态评估成果,开展主体功能区实施情况监测评估和名录动态调整。地方各有关部门结合工作职责完善主体功能区配套政策,引导资源要素合理配置和高效集聚,促进区域功能优势互补、协同融合发展。完善主体功能区生态保护补偿政策,逐步建立差异化绩效考核评价制度,重点生态功能区主要考核生态产品供给能力、环境质量提升、生态保护成效等方面指标,其他主体功能区实行经济发展和生态产品总值“双考核”。
第三节 强化规划传导与用途管制
强化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各类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建设活动,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得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充分发挥总体规划的基础性作用,统筹协调各行业各领域相关专项规划空间安排。建立国土空间相关专项规划统筹管理制度,编制专项规划目录清单,实施全过程管理,相关专项规划报批前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协调解决各类矛盾,批准后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管理。其他相关规划要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涉及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安排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
强化规划的逐级传导作用。以《规划》确定的省域国土空间格局为指引,统筹市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要求。通过指标控制、分区传导、底线管控、名录管理等方式,将规划确定的战略目标、空间布局和重点任务,逐级落实到地方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并依法开展规划环评工作,保障重大战略任务和项目落地实施。市(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严格落实《规划》确定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强化“三条控制线”刚性管控作用。地方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过程中,要充分征求并吸纳各部门意见,并兼顾国家安全需要、军事设施保护需要和军民融合发展需要,按规定书面征求有关单位和军队意见。
统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加强地上地下、城镇乡村、农业生态等空间统筹,建立全域全要素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分区和用途,制定不同功能空间、不同土地用途的转换规则,明确转换方向、条件和管理要求,强化地上地下分层利用和城镇乡村分类管控。严格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用途管制,完善监管体系,提高服务效能。加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统筹增量和存量,完善规划实施的时序管控。强化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评估考核,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实行指令性管理,不得突破。对超计划用地的,扣减下一年度计划指标。
第四节 建设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构建统一的国土空间数字化底图。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为基础,采用统一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统筹现状、规划、管理、社会经济四大类空间关联数据,形成国土空间规划数据资源体系,依托时空大数据平台,搭建“一张图”数字平台。充分利用全息大数据平台、“一张蓝图”、自然资源基础信息平台等已有工作基础,健全完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信息系统运行机制框架体系。
建设省、市(州)两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基于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省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与各市(州)统建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上下贯通,形成“多规合一”、图数一致、坐标吻合的国土空间规划系统,实现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监督全过程留痕和在线管理。坚持国土空间“唯一性”,构建专题应用场景,建立专项规划协调衔接机制,相关专项规划在编制和审查过程中应加强与有关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及“一张图”的核对,批复后纳入同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叠加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实行重大基础设施空间预留,切实做好能源、交通、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落地要素保障。通过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向各地各部门提供联合选址选线基础支撑。
建设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构建贵州省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和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状况实施动态监测评估。提高对空间治理问题的动态精准识别能力,加强对重要控制线、重要平台、重点区域和重大工程、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等的动态监测预警,实现规划实施情况动态预警,为综合监管和规划决策提供辅助支持。
完善国土空间数据共建共享机制。统一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和时空数据标准,建立健全安全高效、交换畅通、支撑完备、规范有序的空间数据动态更新和共享机制,推进各层级、各领域空间数据充分汇集、有效利用、及时共享,为高水平空间治理奠定坚实的数据基础,提升面向政府、面向行业、面向社会的数据服务能力。
第五节 建立健全全生命周期管理
建立规划动态评估调整机制。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结合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地理国情监测成果,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定期开展监测评估。将国土空间规划评估结果作为编制、审批、修改规划的重要参考。对于规划实施评估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规划实施管理,对于触及底线、突破管控、偏离目标等问题及时发现、预警。根据国家发展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评估结果,对国土空间规划进行动态调整完善。规划实施过程中,因国家重大战略和项目实施、重大政策调整、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发生重大自然灾害等需要修改规划的,由规划组织编制机关按程序修改规划,报原规划审批机关批准。
健全规划实施监督考核机制。坚决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加强对规划约束性指标实施情况的考核评估和监督问责,把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压实规划实施主体责任。将国土空间规划评估结果作为规划实施监督考核的重要依据,将国土空间规划执行情况纳入自然资源执法督察监管重点,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国土空间规划的各类行为。基于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实施耕地保护一年一考核。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强化监督信息互通、成果共享,形成各方监督合力。
完善社会公众参与机制。完善国土空间规划全过程公众参与制度,通过批前公示、批后公告等方式,将国土空间规划的制定、实施、修改和监督检查情况向社会公开,听取公众意见,发挥专家作用,接受社会监督。创新宣传方式,广泛宣传规划,提高社会公众对国土空间规划的理解能力和认识水平,增强社会公众主动参与、积极支持、全程监督的积极性,营造规划共谋、共建、共治、共管、共享的良好氛围。
第六节 近期安排
完善贵州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完成市(州)、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及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和审批。建立健全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目录清单管理制度,推进地方各行业各领域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和特定区域、特定流域国土空间专项规划有序编制。加快推进城镇开发边界内近期建设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完成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规划编制。依托贵州省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管理,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到2025年,形成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以统一用途管制为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
优化国土空间保护格局。科学合理实施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和宜耕土地综合治理,统筹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促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到2025年,贵州省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分别不低于5021.00万亩、3612.00万亩,化肥农药利用率达到43%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坚持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相结合,加快推进生态保护和系统修复重大工程实施,持续推进低质低效林改造、退化林修复、森林抚育、国家储备林建设,以及水土流失治理、石漠化治理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提升生态空间环境质量和安全韧性。到2025年,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稳定在4.08万平方千米以上,完成低质低效林改造66.7万公顷、退化林修复33.3万公顷、森林抚育20万公顷、国家储备林建设73.20万公顷。
构建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引导城镇空间布局和各类基础设施围绕“一群三带”城镇空间格局集中集聚,到2025年,初步形成以黔中城市群为主体,省会城市为核心,贵阳都市圈为引擎,省域副中心城市为支撑,各城镇组群为重点,盘州市、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仁怀市、德江县、赤水市、松桃苗族自治县、兴仁市、正安县、独山县、榕江县等10个重要区域性城市为支点,福泉市、瓮安县、贵定县、开阳县、桐梓县、湄潭县、六枝特区、黔西市、织金县、金沙县、纳雍县、玉屏侗族自治县、思南县、安龙县、三穗县等15个县城为重要节点的新型城镇化空间布局。提升贵阳中心城市在贵州省的引领作用,持续增强遵义市、毕节市和其他市(州)中心城市产业支撑和人口集聚能力,发挥县城在新型城镇化中的重要载体作用,保障省级重要战略部署落地。实施工业倍增行动,重点保障5个千亿级、6个五百亿级、40个百亿级开发区项目落地实施。
保障各类重大项目建设。围绕各部门“十四五”规划重点任务和重大项目安排,按照“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切实保障能源、交通、水利、军事、国防等重大基础设施,教育、医疗、养老、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各类产业项目的用地需求。积极支持军事、国防项目建设,优先保障用地用林需求。做好重大项目统筹安排,建立近期重大项目库,对前期工作扎实、矢量范围确定的项目,以“精准上图”方式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落实空间保障。对暂不明确具体范围的项目,以清单管理、“示意上图”方式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结合用地报批实现“精准落位”、统一管理。不断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立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库清单管理和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完善重大项目服务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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