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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广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
  • 文号:

    桂政办发〔2024〕23号

  • 年份:

    2024

  • 部门:

  • 类别:

    规章制度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2024年广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4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广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也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今年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大力推行“营商广西·桂在便利”服务,着力破除经营主体发展制约瓶颈,加快实现承诺便利、设立便利、经营便利、注销便利、破产便利,持续推动营商环境建设走深走实,促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向好,持续对标一流,提升我区营商环境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水平,为助力加快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和粤港澳大湾区重要战略腹地,奋力开创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新局面贡献力量。
一、加快培育“营商广西·桂在便利”服务品牌
(一)优化市场准入退出。持续拓展“经营主体服务码”综合应用,深入推动“一企一照一码”工作,推出更多前瞻性、引领性、普惠性创新应用场景。持续推行市场准入一体化登记,探索变更登记“一键通”改革。建成广西数字标准地名地址库。实施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高效办理,完善企业注销“一网服务”、“一网展示、部门共享”专区,实现注销“信息共享、联动办理”。(牵头单位: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委、数据局;配合单位:自治区公安厅、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医保局,广西消防救援总队,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南宁海关,广西税务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二)强化人力资源保障。强化用工就业服务,不断优化广西就业平台各项功能,持续开展“就业暖心·桂在行动”专项服务活动,完善就业信息发布和对接机制。优化劳动人事争议多元调解机制,推进劳动人事争议多元调解体系规范化建设和一体化管理。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根据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做好自治区重大人才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及时兑现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高校毕业生政策待遇,对符合条件的人才实现政策“即申即享”。深入实施“技能广西行动”,开展高校毕业生“留桂就业计划”。(牵头单位: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教育厅、科技厅、数据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三)优化建筑许可办理机制。提高重大项目用地保障效率,完善重大项目用地“三方联动”、“分级分类”等服务保障机制,用好先行用地政策等国家窗口期政策,助推项目快落地快开工。持续落实中介服务、区域评估、用地清单制等领域改革举措。探索建立低效利用土地退出机制。推行“多测合一”、“多验合一”改革。完成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升级建设,推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和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信息共享,全面推行施工许可电子证照。健全部门集中联合办公、手续并联办理机制,优化重大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完善投资便利服务体系,落实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规定。规范审批服务行为,持续开展全流程“体外循环”和“隐性审批”整治。完善重大项目服务保障机制,为建设项目提供精准服务。(牵头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配合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林业局、数据局、国动办,各市、县人民政府)
(四)提高市政设施报装便捷度。根据电力用户外部配套供电工程建设有关要求,属地政府细化完善地方政府承担资金测算标准及拨付程序、储备土地公布方式和周期等关键事项。探索开展电力服务数据授权运营试点,通过电力信用分析报告等数据产品和服务,降低用电企业融资成本。制定自治区供水供气服务标准,优化办理流程。依托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实现不动产与水气联动过户。保障通信基础设施通行权,将通信基础设施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确保应建能建。(牵头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通信管理局;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公安厅、自然资源厅、数据局,广西电网公司)
(五)加大创新创业支持力度。加强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加快推动科技转化,实施广西科技计划项目贷补联动,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速推进产学研融合,引导地方企业与科研院所联动,新增中试研究基地12家。启动实施广西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改革试点工作。持续提高全区技术合同成交额。大力培育“专精特新”、单项冠军、瞪羚企业等创新型企业。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力度,完善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梯次培育体系。严格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确保税收优惠应享尽享。(牵头单位:自治区科技厅,广西税务局;配合单位:自治区党委金融办,自治区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市场监管局、数据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西监管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六)提升获取金融服务便利度。深化财政金融政策联动,持续实施“桂惠贷”政策。强化政府性融资担保增信功能。加大资本市场服务支持力度,完善企业上市培育服务。提升融资对接服务质效,加快推进“桂惠通”、“桂信融”、“信易贷”等金融平台数据共享。提高绿色信贷比例,鼓励企业在申请绿色贷款时主动提交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报告,2024年底绿色贷款余额较上年末增加10%。推广北部湾港航融平台,构建更多融资场景。加大对民营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金融支持力度,逐步提升民营企业贷款占比。全面提升“信易贷”服务质效。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覆盖面。持续落实支付手续费降费政策。(牵头单位: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党委金融办,广西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西监管局,广西证监局;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市场监管局、数据局)
(七)完善跨境贸易服务举措。持续深化通关便利化改革,推进多式联运深度融合发展,建立共享运力池。推进北部湾港海铁联运一体化,打造国内海铁联运一体化样板案例。加快推进智慧口岸试点建设。加大“经认证的经营者”(AEO)高级认证企业培育。支持跨境电商等新业态发展,引导民营企业培育国际营销服务公共平台和公共海外仓。搭建区域海关信息互通平台,研究出台西部陆海新通道海铁联运操作规则,搭建区域海关信息互通平台,通过“数据畅联”助力“物流畅通”。推进“船边直提”、“抵港直装”等通关便利化改革试点。加快中银香港东南亚业务营运中心建设。(牵头单位:自治区商务厅、交通运输厅、市场监管局,南宁海关,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机场管理集团;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公安厅、司法厅、财政厅、园区办,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广西税务局,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中国—东盟信息港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广西海事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八)加大对外开放合作力度。办好第21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服务拓展中国同东盟乃至东亚地区经贸合作。加快补齐寄递物流设施短板,持续打造面向东盟的国际寄递枢纽。畅通跨境人员流通渠道,优化停居留、投资创业、讲学交流、经贸活动、跨境劳务等方面便利化政策,加强与东盟国家经贸机构和境外华人商协会沟通交流,搭建经贸合作交流平台。提高利用外资质量,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加快建设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培育大宗商品进口供应链服务平台。推动外贸企业数量比上年增长不低于5%。(牵头单位:自治区商务厅;配合单位:广西贸促会,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园区办,广西博览局,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九)持续提升纳税服务水平。优化税费政策精准推送机制,做好减税降费政策精准推送和宣传辅导,提升税收政策的清晰度和透明度。推广全国统一规范的电子税务局,提升税费征管数字化和智能化水平。执行《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推广“云核查”线上执法,提升税收执法规范性和精准性。化解税费争议,切实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落实落细增值税先进制造业加计抵减政策,提升增值税留抵退税办理效率,完善社保降费率政策措施,降低民营企业税费负担。持续推进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应用,到2024年6月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并持续保持。(牵头单位:广西税务局,自治区财政厅;配合单位:广西数字化电子发票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自治区高级法院,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司法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医保局、信访局、公安厅,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十)完善商业纠纷解决机制。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深化涉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开展“法治体检”和“万所联万会”活动,建立涉外商事纠纷诉讼、仲裁、调解一站式多元化解机制。加强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优化市场监管领域信用修复程序,加强失信企业信用修复提醒,引导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及时开展信用修复。持续提升民事一审涉企案件法定审理期限内结案率。深入开展全区“企业清淤”、“检察护企”等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涉企“挂案”清理工作,加强对涉企案件的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牵头单位:自治区高级法院,自治区检察院;配合单位:自治区工商联,广西贸促会,自治区公安厅、司法厅、市场监管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十一)改进办理破产服务流程。健全破产案件繁简分流、简案快审、执行案件移动破产审查等机制。建立健全中小微企业破产保护机制。持续加强投融资项目招商平台规范化建设,提升重整价值识别能力,加大破产重整新融资支持力度。压缩收回债务所需时间。鼓励运用破产预重整制度,健全破产重整期间信用修复机制,建立破产案件涉案信息在线查询机制。加强对破产管理人的监督管理,动态更新《广西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合理控制在册管理人数量。(牵头单位:自治区高级法院;配合单位: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医保局,广西税务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十二)优化惠民惠企政策服务。深化大数据应用,加大政策创新及兑现力度,持续推动惠民惠企政策“免申即享”。为群众、企业提供“一站式”政策兑现服务,实现从“企业找政策”向“政策找企业”转变。提高惠民惠企政策兑现能力,扩大各类惠民惠企政策“免申即办”覆盖面,实现政策申报材料“零提交”、政府“零审批”、申请“秒兑现”。会同各类商协会积极面向各类企业开展热点政策专题宣传解读系列活动。(牵头单位:自治区数据局;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交通运输厅、市场监管局、园区办,广西税务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十三)不断健全精准高效监管机制。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加快完善全区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体系,推行“一业一册”、“一业一单”、“一业一查”、“一业一评”,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一件事”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深化包容审慎监管。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制度,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或者初次违法且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完善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实行差异化监管措施。严厉查处侵犯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职务侵占等影响市场健康发展和企业正常经营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牵头单位:自治区司法厅、市场监管局、数据局;配合单位:自治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市、县人民政府)
(十四)加快推进包容普惠创新。持续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持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养老产业健康发展,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持续加强生态保护,降低重度污染天数比例。推进“双千兆”网络协同布局建设,全区新建5G基站2万个。(牵头单位:自治区教育厅、民政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医保局、通信管理局;配合单位:自治区中医药局、疾控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十五)提升支付便利化水平。优化支付服务,打造外籍来桂人员无障碍支付服务区和口岸特色支付服务区。优化境外银行卡受理环境,扩大境外银行卡受理覆盖面。提升移动支付便利度。持续开展自动取款机(ATM)银行卡受理改造支持使用境外银行卡支取人民币现金服务。优化开户流程,为外籍来桂人员提供简易开户服务。完善数字人民币服务体系,提升数字人民币本外币兑换服务水平。(牵头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自治区党委金融办;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西监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机场管理集团,各市、县人民政府)
二、开展破除经营主体发展制约瓶颈五大专项行动
(一)开展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专项行动。进一步推动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制定2024年广西电力中长期市场交易实施方案,落实政府授权合约机制,推动电价保持在合理区间。进一步降低企业用气成本,推动各市建立健全管道燃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推进天然气大用户市场化改革。优化天然气相关基础设施布局并加强建设,让更多的企业用上长输管道气。动态调整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聚焦政府部门、公用企业、口岸和金融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助企纾困专项检查,确保降费政策落实到位。(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能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厅,南宁海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西监管局;配合单位:广西电网公司,各市、县人民政府)
(二)深入开展拖欠企业账款专项治理行动。抓好《“新官不理旧账”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落实,推动“新官不理旧账”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持续解决企业“回款难”和政策兑现难问题,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防范化解拖欠企业账款,限期办结企业投诉拖欠账款问题,立行立改、应偿尽偿,采取组织双方或以政府名义签订还款协议、推动进入司法程序等综合措施,确保无分歧账款清偿化解完毕。对到期债务偿付确实存在困难的,争取协商通过展期、借新还旧等方式予以接续。(牵头单位:自治区数据局、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自治区高级法院,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市场监管局、园区办,各市、县人民政府)
(三)开展政务服务提升专项行动。构建多元融合统一的政务服务生态体系,加快打破信息壁垒,推动各领域信息系统向“智桂通”平台汇聚。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功能,推出更多便利化改革,新增一批政务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集成服务套餐。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率超90%。推动全区政务服务“一窗通办”、“帮办代办”、“无休日”改革。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产业全链条,聚焦项目、政策、人才、金融等领域,新增一批政务服务“全链通办”集成服务套餐。加快推进全区统一电子印章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政务服务窗口人员职业考试上岗改革,全体窗口人员取得行政办事员(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办事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持证上岗并定岗晋级。在全区各级政务大厅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牵头单位:自治区数据局;配合单位:各涉企审批事项职能部门,各市、县人民政府)
(四)开展破除区域壁垒专项行动。制定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广西分工方案,按季度开展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有关规定的案例排查、归集和整改工作。推动“非禁即入”全面落实。持续实施不当干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行为问题整改和典型案例约谈通报制度。深入实施公平竞争政策,破除妨碍要素市场化配置和自由流动的制度障碍,促进经济循环畅通,更好服务和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对各类经营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强化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破壁”,重点查处垄断协议行为、滥用行政权力排除和限制竞争行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组织开展反不正当竞争守护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查处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规范民生领域营销行为,保护企业品牌和信誉。加强市场秩序综合治理,深入推进民生领域专项执法,加强网络、广告等重点领域监管,加快智慧监管工程建设,为构建适应统一大市场建设长效监管机制提供有力支撑。开展政府采购专项整治,持续清理各类经营主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壁垒,包括针对不同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股权结构的经营主体实施差别待遇,设置或者变相设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规模条件限制等。压缩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资金支付时间。持续推进跨省远程异地评标和CA数字证书(公共密钥证书)互认。(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商务厅、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市、县人民政府)
(五)开展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提升专项行动。围绕支持全面创新,加快共建广西特色型知识产权强区,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链条,激发各类主体创新活力和转化动力,服务创新型广西建设。强化知识产权政策保障,推动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加快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专利条例》。高标准建设南宁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强用好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平台。健全海外知识产权援助机制,完善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深入实施广西专利转化专项计划,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15家以上、企业120家以上,促进专利转化运用2300项以上。推荐申报中国专利奖项目20件以上。深入实施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工程,扎实推进“地理标志品牌+”专项计划,建设一批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项目,助推地方特色产业发展,赋能乡村振兴。强化知识产权政策保障。全链条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全面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牵头单位:自治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自治区高级法院,自治区检察院,广西贸促会,自治区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司法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林业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三、健全完善优化营商环境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区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大力推进各领域改革,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健全工作机制,着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要进一步完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安排,机构改革涉及单位职责调整的,应及时调整到对应责任单位,确保职责履行到位。要强化宣传引导,将营商环境宣传推介纳入全区宣传重点工作,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积极宣传“营商广西·桂在便利”服务品牌,加大对我区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机制、提质增效优化营商环境的实践和成果、解决经营主体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等宣传力度。遴选一批典型案例,多渠道多平台广泛报道。(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
(二)完善处置机制。定期分析研判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发挥好广西营商环境监督“百人团”作用,通过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处置机制和12345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专线反馈的问题,梳理分析经营主体反映的行业性、系统性问题,推动相关责任单位开展问题处置,力争经营主体反映问题解决率提升到60%以上。完善广西营商环境季度监测报告指标体系和机制,优化入户调查、电话问卷等方式,持续掌握经营主体对营商环境满意程度。(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数据局、统计局,自治区工商联;配合单位: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
(三)健全考核机制。以经营主体满意度为导向,进一步完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估工作,将优化支付服务纳入营商环境评价范围,规范开展营商环境评估,形成监测、评价、反馈、整改有效衔接工作闭环。建立营商环境指标监测靶点、数据计算应用分析体系,扩大营商环境指标无感监测覆盖范围,推动各级各部门及时发现并解决堵点问题。因地制宜建立差异化招商考核机制。制定广西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评选办法和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通报约谈机制。明确精准奖罚、同奖同罚细则,完善容错纠错措施,将有关结果应用到目标考核、评优评先、干部任用、领导干部和班子考核中,加强对破坏营商环境问题责任追究。(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统计局;配合单位: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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