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府厅字〔2021〕7号
2021
江西省人民政府
规范性文件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江西省“项目大会战”(2021-2023年)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2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江西省“项目大会战”(2021-2023年)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扎实开展工业、农业、服务业、重大基础设施、新基建、公共服务六大领域“项目大会战”,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扩大内需战略基点,坚持“项目为王”理念,聚焦重大优质产业、重大基础设施、重大公共服务等重点投资领域,通过实施为期3年的工业、农业、服务业、重大基础设施、新基建、公共服务六大领域“项目大会战”,以大项目引领大投资,以大投资带动大发展,以更高站位、更大力度、更实举措,高质量高效率推进项目建设,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江西篇章提供坚强支撑。
(二)主要目标。力争用3年时间,形成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相适应、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相协调、与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相融合的产业支撑体系、基础设施支撑体系、公共服务支撑体系。2021-2023年间六大领域“项目大会战”每年力争完成投资1万亿元以上,其中工业项目力争完成5000亿元以上,农业项目力争完成500亿元以上,服务业项目力争完成1500亿元以上,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力争完成2000亿元以上,新基建项目力争完成500亿元以上,公共服务项目力争完成1000亿元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制定专项方案。“项目大会战”各牵头单位要会同各地、各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出台专项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具体任务、保障措施等,特别是要将目标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梳理建立大会战项目储备库,每年选取条件成熟的项目,实行清单式管理,并对外发布。其中,列入清单的重大项目要积极申报列入省大中型项目、省重点建设项目予以重点推进。(工业“项目大会战”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负责,农业“项目大会战”由省农业农村厅牵头负责,服务业“项目大会战”由省商务厅牵头负责,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新基建项目、公共服务“项目大会战”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二)开展“三大行动”。开展项目集中开工行动,继续采取省市县三级联动形式,每年组织开展1-2次集中开工活动。开展项目现场观摩行动,每季度选择1个设区市(含赣江新区),由有关省领导、省直部门、设区市政府负责同志开展项目现场观摩。开展项目谋划推进行动,结合“十四五”各类专项规划编制,谋划推进一批需国家层面审批的重大项目,实行清单化动态化管理,并切实加强与国家层面的汇报衔接,推动项目前期工作取得重大突破。(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县〔区〕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健全“四大机制”。健全项目定期调度机制,由“项目大会战”各牵头部门按季调度通报项目推进情况,并于每季度前5个工作日内报省发展改革委备案;建立国家层面审批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按季调度机制,工作进展情况由省发展改革委每季度专报省委、省政府领导。(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等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县〔区〕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健全项目协调推进机制,省级层面每季度召开一次重大项目调度推进会议,听取“项目大会战”推进情况汇报,研究部署重点工作,帮助协调解决一批突出问题;项目推进成效显著的地区作经验介绍,项目推进不力的地区作表态发言。(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县〔区〕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健全项目挂点服务机制,继续实行省政府领导挂点服务重大项目机制,认真筛选一批带动性强、示范作用明显的重大新兴产业、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由省政府领导进行挂点联系、跟踪服务;各市、县(区)政府要参照建立健全领导挂点重大项目制度。(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县〔区〕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健全项目考评奖惩机制,继续实行重大项目考评,将各地“项目大会战”推进落实情况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指标“重大项目建设”考核范围;对工作成效明显的地区、部门,按规定报请省政府给予及时奖励,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地区、部门,由“项目大会战”牵头部门进行通报,或由省领导约谈。(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办公厅、省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快项目推进。纳入“项目大会战”专项方案及年度项目清单的项目,由牵头部门组织实行分类推进、台账管理、挂图作战。对计划新开工项目,要明确开工时限,各牵头部门应及时将项目清单通报有关部门,各部门要协同加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规划选址、用地、环评、施工许可等事项办理,完善开工前置要件,全面落实项目建设条件,推动项目尽早开工。对开工在建项目,要督促项目单位优化工期管理,在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推动项目完成更多实物工作量和早日竣工达产。对进展缓慢的项目,要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推动项目加快推进、赶上进度。(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牵头,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县〔区〕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省“项目大会战”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由省政府常务副省长担任组长;“项目大会战”总牵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省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见附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农业、服务业、重大基础设施、新基建、公共服务“项目大会战”要分别建立牵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召集人、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联席会议制度。各市、县(区)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完善“项目大会战”推进机制,形成“一切围绕项目转、一切聚焦项目干”的强大合力。(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等省直部门,各市、县〔区〕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责任落实。省发展改革委要切实发挥总牵头、总协调、总调度作用,统筹协调“项目大会战”推进工作。“项目大会战”各牵头部门要根据职责,牵头抓好各自领域大会战推进,协调推动各项任务加快实施。省直有关部门要发挥职能优势,加大支持力度,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各市、县(区)政府和赣江新区管委会是“项目大会战”的责任主体,要切实落实属地责任,采取强有力措施,确保工作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人。项目单位是加快项目建设的实施主体,要切实做好项目前期论证、资金落实、前期手续报批、实施推进等工作。(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等省直部门,各市、县〔区〕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各项目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要素保障。坚持“资金、要素跟着项目走”原则,积极争取国家预算内资金、专项债、企业债、国外优惠贷款、境外发债等资金支持。进一步健全政银企社合作对接机制,充分发挥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和保险资金作用,引导协调银行、保险、融资担保等金融机构加大对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深入推进投资项目审批提质增效改革,全面推广投资项目“容缺审批+承诺制”“六多合一”集成式审批改革,进一步压缩工程项目审批时限。进一步健全完善项目用地、用能、用材、市政配套等保障机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加快推进。(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林业局、省金融监管局、人行南昌中心支行等部门,各市、县〔区〕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风险防控。切实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券和隐性债务风险,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根据项目轻重缓急,结合地方投资能力和财政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年度工作任务和项目推进清单。严格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和资金筹措方案审核。严禁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严禁以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等名义变相举债。科学谋划布局新兴产业项目建设,防止盲目投资和产能过剩。布局建设一批强链补链延链项目,保持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提高产业抵御风险能力。严格落实生态环保政策,注重项目集约节约用地,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生态保护红线,严防破坏生态环境,严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上马。把安全生产摆在突出位置,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底线。(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应急厅、省金融监管局、人行南昌中心支行等部门,各市、县〔区〕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氛围营造。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项目大会战”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对全省“项目大会战”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进行深度挖掘报道,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正向引导作用,努力营造大会战“比赶超”的良好氛围。(省有关部门,各市、县〔区〕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省“项目大会战”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省“项目大会战”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殷美根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张和平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成 员:郭杰忠 省教育厅厅长
杨贵平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
朱 斌 省财政厅厅长
张圣泽 省自然资源厅厅长
徐延彬 省生态环境厅厅长
卢天锡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
王爱和 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罗传彬 省水利厅副厅长
胡汉平 省农业农村厅厅长
谢一平 省商务厅厅长
池 红 省文化和旅游厅厅长
王水平 省卫生健康委主任
熊觉非 省通信管理局局长
姚格平 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总经理
李志刚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李志刚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调整等事宜按《省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明确的要求和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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