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法规 > 规章制度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天津市2024年重点建设、重点储备项目安排意见的通知
  • 文号:

  • 年份:

    2024

  • 部门:

  • 类别:

    规章制度

各区人民政府,各市级部门:
为充分发挥重大项目“压舱石”关键作用,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引领产业转型升级、保障社会民生改善,项目化、清单化推进“十项行动”,经市人民政府同意,2024年安排市级重点建设项目807个,重点储备项目253个。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区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持续强化“交账”意识,把项目建设作为“主官”工程、“一把手”工程,以强有力的政治执行力狠抓投资计划任务落实。各区要落实属地保障责任,各市级部门要落实行业管理责任,市区协同、部门联动,打造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同步前行的项目服务推动工作格局。
二、强化调度管理。各区各部门要持续强化调度、优化服务,对市级重点项目实施台账式、清单化管理,一项一策包联帮扶,推动储备项目尽早开工、在建项目提速扩面。逐月梳理市级重点项目资金拨付、建设节点目标,“挂图作战”精准发力,提升调度管理针对性、实效性。组织项目单位,每月25日至次月5日,通过天津市重大项目智慧管理平台,及时报送项目进展情况。
三、优化服务保障。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实施联审联办、优保快保,加强项目资金、用地、用海、用能和环境容量等要素保障,支持市级重点项目采取以函代证等方式办理前期手续,限时解决堵点问题,推动项目建设提质增效。充分用好项目绿色审批通道工作机制,实行“即来即办、即申即办”,合理压缩审批许可事项工作时限,提高市级重点项目审批效率。
四、实行动态调整。对已列入重点储备项目清单且前期工作推进较快、具备开工建设条件的项目,经有关区人民政府或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初审,报市发展改革委审核后转入重点建设项目清单。对前期工作较为成熟且符合申报要求的,经有关区人民政府或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初审,报市发展改革委审核后予以增补。
五、加强督导考核。加强日常督导,实行月通报、年考核,定期会同市政府督查部门开展联合督导,以督导促落实、以服务促发展。对工作成效突出的,除绩效考核加分外,在中央和市级资金安排等方面予以倾斜,对推动不力的区和部门,向主要领导发送提示函、督办函,由市发展改革委进行约谈督促整改。
附件:1.2024年市级重点建设项目清单
   2.2024年市级重点储备项目清单
2024年2月6日

更多>>规章制度

08 22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存量项目建设和运营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财政部《关...

08 01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2025年下半年经济持续向上向好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07 21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实施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贯彻...

07 09

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后评价报告编写通用大纲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为进...

更多>>解读回应

04 18

投资同比增长 建设加快推进——水利部解读一季度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进展

  基础设施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17日,水利部举办一季度水利基...

02 19

如何扩大投资空间提高投资效益

投资是当前的需求,也是未来的供给,在稳增长、调结构、育动能、惠民生...

11 20

国家发展改革委解读当前经济热点:积极因素持续增多回升向好态势有望延续

国家发展改革委解读当前经济热点回升向好态势有望延续如何看待当前经济...

10 28

坚定信心,扎实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当前中国经济热点问答

当前,全球经济前景复杂,中国经济走势备受关注。9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